X
鼓楼区
台江区
仓山区
晋安区
马尾区
长乐区
福清市
闽侯县
连江县
永泰县
闽清县
罗源县
思明区
湖里区
集美区
海沧区
同安区
翔安区
芗城区
龙文区
龙海区
漳浦县
云霄县
诏安县
东山县
平和县
南靖县
长泰区
华安县
鲤城区
丰泽区
洛江区
泉港区
石狮市
晋江市
南安市
惠安县
安溪县
永春县
德化县
金门县
三元区
永安市
明溪县
清流县
宁化县
建宁县
泰宁县
将乐县
沙县区
尤溪县
大田县
仙游县
荔城区
城厢区
涵江区
秀屿区
延平区
建阳区
邵武市
武夷山市
建瓯市
顺昌县
浦城县
光泽县
松溪县
政和县
新罗区
永定区
上杭县
武平县
长汀县
连城县
漳平市
蕉城区
福安市
福鼎市
霞浦县
寿宁县
周宁县
柘荣县
古田县
屏南县
相关链接
六部门印发《河湖生态流量管理办法(试行)》 _ 发展研究 _ 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
六部门印发《河湖生态流量管理办法(试行)》
来源:人民网 时间:2025-06-30 09:57 浏览量:64

  近日,水利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实施《河湖生态流量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对生态流量管理部门职责、管控指标确定、泄放与调度、监测与预警、监督评估等5方面作了规定,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强化部门协作。明确了各级水行政、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能源主管部门河湖和水工程生态流量管理职责,强化了各级河长湖长在推进河湖生态流量管理的职责和作用。

  二是严格目标确定与调整。明确各流域管理机构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管理权限,分级组织开展河湖生态流量确定工作。细化了河湖生态流量管控指标、水工程生态流量泄放目标确定的范围、原则和工作程序,明确了生态流量目标调整的情形和具体程序。

  三是严格泄放和调度管理。针对生态流量管理实际,从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制定、水资源调度管理、水工程泄放管理、泄放设施建设和改造、取用水管理等方面,明确了落实生态流量保障的具体措施和管理要求。

  四是健全监测预警体系。要求加强河湖生态流量监测体系建设,明确水工程生态流量监测及数据传输要求;完善水利部河湖生态流量管理平台,做好与流域、省级平台贯通衔接;建立生态流量预警机制,明确预警发布与处置要求。

  五是强化监督评估。流域管理机构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严格落实生态流量管理责任,重大问题及时提请省级总河长、省级河长湖长协调解决。针对生态流量不达标、保障措施未落实等问题,从问题核实、限期整改、执法检查和保障评估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水利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抓好《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全面开展河湖和已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确定,严格落实管理措施,切实保障河湖生态用水,维护河湖健康生命,为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