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鼓楼区
台江区
仓山区
晋安区
马尾区
长乐区
福清市
闽侯县
连江县
永泰县
闽清县
罗源县
思明区
湖里区
集美区
海沧区
同安区
翔安区
芗城区
龙文区
龙海区
漳浦县
云霄县
诏安县
东山县
平和县
南靖县
长泰区
华安县
鲤城区
丰泽区
洛江区
泉港区
石狮市
晋江市
南安市
惠安县
安溪县
永春县
德化县
金门县
三元区
永安市
明溪县
清流县
宁化县
建宁县
泰宁县
将乐县
沙县区
尤溪县
大田县
仙游县
荔城区
城厢区
涵江区
秀屿区
延平区
建阳区
邵武市
武夷山市
建瓯市
顺昌县
浦城县
光泽县
松溪县
政和县
新罗区
永定区
上杭县
武平县
长汀县
连城县
漳平市
蕉城区
福安市
福鼎市
霞浦县
寿宁县
周宁县
柘荣县
古田县
屏南县
相关链接
关于福建省2003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0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_ 发展报告 _ 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
关于福建省2003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0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 时间:2004-01-28 15:30 浏览量:166

  ——2004年1月8日在福建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福建省财政厅厅长 马潞生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0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4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0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03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七届五次、七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对财政工作的决议要求,围绕发展积极工作,努力克服非典疫情、干旱灾害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在国民经济持续较快增长的基础上,完成了财政收支预算任务,较好地保障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2003年全省代编地方级财政收入预算为274.19亿元,加中央体制补助等收入106.51亿元,全省预算总财力380.7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80.7亿元。

  据快报统计,2003年全省地方级财政收入304.65亿元,完成预算111.1%,可比增长16.8%。其中:增值税54.4亿元,完成预算101.7%,增长14.7%;营业税84.73亿元,完成预算102.7%,增长13.4%;个人所得税21.25亿元,完成预算103.5%,可比增长12.8%;企业所得税36.77亿元,完成预算109%,可比增长24.4%。

  全省地方级财政收入加上划中央收入248.08亿元,全省财政总收入552.73亿元,比上年增加76.39亿元,增长16%。

  

  全省地方级财政收入加预计中央体制补助收入115.65亿元,全省总财力为420.3亿元。

  全省财政支出452.07亿元(含中央专款和上年结转等支出),比上年增加54.51亿元,增长13.7%。其中:支农支出26.92亿元,增长7.1%;科技支出10亿元,增长14.7%;教育支出93.14亿元,增长14.6%;医疗卫生支出20.54亿元,增长11.6%;社会保障支出45.17亿元,增长10%。

  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98.24亿元,完成预算126.1%,增长127.4%;政府性基金支出93.24亿元,增长123.1%(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基金纳入预算管理)。

  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2003年省级地方级财政收入预算为31.9亿元,加中央体制补助和市县上解等,省级财力预算90.7亿元,相应安排省级支出预算90.7亿元。

  预算执行中由于财政经济运行情况好于年初预期、国家政策调整和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等因素影响,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批准调增收支预算7.7亿元,调整后省级地方级财政收入为39.6亿元。据快报统计,2003年省级地方级财政收入39.81亿元,完成调整后预算100.5%,比上年增加7.51亿元,可比增长23.2%。其中:营业税8.82亿元,完成预算100.2%,增长8.6%;企业所得税11.73亿元,完成预算100.2%,可比增长13.4%。省级地方级财政收入加预计中央体制补助收入93.5亿元和市县上解收入13亿元,减补助市县支出47.7亿元,省级总财力为98.61亿元。

  省本级支出108.08亿元(含中央专款和上年结转等支出),比上年增加11.99亿元,增长12.5%。其中:支农支出7.49亿元,增长13%;科技支出3.42亿元,增长12.9%;教育支出12.84亿元,增长37.5%;医疗卫生支出5.45亿元,增长11.3%;社会保障支出10.92亿元,增长9.2%。

  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66.94亿元,完成预算108.5%,增长199.5%;政府性基金支出67.45亿元,增长230.2%。

  2003年财政决算还在编制中,以上快报数在决算编制中还会有所调整,待决算编成后再报告省人大常委会。

  2003年,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基础上,各级财政、税务及其他执收部门依法加强征管,财政收入实现较快增长,超额完成年初预算任务。由于经济增长的速度、质量、效益同步提高,对财政的贡献率进一步提高,地方级收入和财政总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分别为5.9%和10.6%,分别比上年增加0.3和0.4个百分点。支出预算完成较好,结构进一步优化,“三农”、工资、社保、科教等支出重点得到加强。

  在2003年预算执行中,全省各级各部门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三条战略通道、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和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团结奋进,开拓创新,共同为预算任务的完成做出了贡献。重点开展四个方面工作:

  (一)促进经济持续发展

  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省级财政共筹集资金63.12亿元,其中预算内专项资金17.13亿元,国债资金13.4亿元,基金17.05亿元,预算外资金15.54亿元,重点支持东南汽车二期、福宁高速公路、京福高速公路福建段、漳龙高速公路、“数字福建”、省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支持实施土地整治和节水灌溉工程、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防震减灾体系等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为民办实事项目。

  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等政策。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征收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省级留成20%部分缓交3年政策,当年降低工业项目用地成本约1.5亿元。省级财政安排企业挖潜改造支出2.28亿元,其中用于重点项目技改贴息1亿元,用于汽车、石化、煤炭、轻纺等重点产业8000万元,支持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建立和完善劣势企业退出机制,依法关闭“五小”企业和资源枯竭矿山。省级财政安排1500万元,建立国有企业改制与破产准备金。

  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省级财政支持外贸出口与引进外资支出8600万元。对机电产品出口、企业技改实行贴息,对境外加工贸易、出口信用保险保费给予补贴,对完成出口、招商引资任务突出的地区、企业予以奖励。为适应出口退税政策调整,省级财政一次性安排专项资金1500万元,对2003年企业第四季度出口增量应退税款实行贴息,以确保完成全年外贸出口任务。

  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全省财政支农支出26.92亿元(不含农村税费改革专项补助),重点支持农业基础设施、结构调整、综合开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突出支持抗旱救灾,基本保障城乡居民饮水、用电等需要。支持老区和207个重点村扶贫开发以及山海协作骨干项目建设。

  保障全省粮食安全。加强粮食风险基金管理,保证风险基金落实到位。支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完善全省储备粮管理制度,建立粮食安全预警应急系统,增加大米储备1.2万吨,确保“米袋子”充足。

  (二)保障重点支出需要

  全力保障抗击非典。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各级财政做好应急的财力准备,急事急办,共安排1.87亿元,各级各部门还筹措0.75亿元资金,保障非典防治经费及时落实到位。制定省级防治非典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非典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政策。落实中央关于减免部分税收、基金和收费的政策,帮助受影响较为严重的行业渡过难关,仅此减少财政收入约8亿元。省级财政追加2000万元用于建立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长效机制。

  全面推开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省委、省政府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2003年初,在我省财力还比较困难的情况下,决定先行缓征部分农业特产税,停征屠宰税,由省级财政安排4亿元对下实行补助。下半年,经中央财政的大力支持,全面推开以“五取消、一稳定、一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全省农民因此受益20亿元,人均减负80元左右,减负率达80%以上。综合考虑各地取消乡统筹、村提留,取消部分农业特产税,取消屠宰税,取消农村教育集资后形成的财力缺口,中央和省级财政共安排14.16亿元,对各级财政净减收额给予适当补助。尤其对各地停征乡统筹费形成的乡村两级办学资金缺口,给予全额补助,增加的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资金和特殊困难县办学经费补助主要向山区倾斜。

  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发放。中央从2003年7月1日起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政策,我省增加工资经费全部自筹。省级财政对41个财政困难县6个月的增加工资经费给予全额补助。各级财政积极筹措资金,并通过实行农村教师工资上收县管等措施,保障中央调资政策的兑现。

  支持社会保障和就业与再就业工作。全省社会保障支出45.17亿元,统筹各类政府性资金,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建设一批城市社区和乡镇老年福利服务设施。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实现应保尽保。通过实施就业服务补贴、建立小额担保贷款基金、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免交17项国家收费项目和10项省级收费项目等措施,促进就业与再就业。

  推进科教文事业发展。全省教育经费支出93.14亿元,重点保障九年义务教育,支持中小学布局调整和危房改造。省级财政安排7300万元并调度资金2.26亿元,用于福州地区大学城一期工程建设,保障当年秋季招生。支持19所省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额度6200万元的落实。专项安排1.5亿元,主要用于重点高校、重点学科建设。全省科技支出10亿元,重点支持重大科技项目、高新技术孵化基地、重点实验室和中试基地建设,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推进艺术精品创作和社区、农村文化建设,增加文化馆站、博物馆、图书馆建设投入,丰富群众生活。

  促进卫生事业发展。全省医疗卫生支出20.54亿元,重点支持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救治体系、妇幼保健、农村卫生等重点项目建设。

  增加公检法司投入。全省公检法司支出34.85亿元,重点支持政法机关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交巡警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改善设施装备和困难地区办案条件,维护社会稳定。

  (三)积极推进财政改革

  创新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机制。实行省财政一般转移支付一定五年不变政策,激励县级培育财源,建立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机制。除省政府另有规定外,企业收入按属地原则归当地。省、市、县联合新办工业园区和企业的收入按协议分配。收入全部属县级但审批权属省级的税收减免,由县级税务机关报县(市)政府同意后审批。

  深化财政支出管理改革。省、市两级全面编制部门预算,县、市、区也在逐步推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稳步进行,工资和省级政府采购资金、部分科技三项费用和国债重点建设资金试行国库直接支付。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初步建立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制。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规范省属15家授权经营公司的资产管理和运作,考核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任务完成情况。推动国有产权进入市场公开交易。加强国有企业的绩效考核,调动企业经营者的积极性。

  推进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经贸、外贸、人事等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预算内管理。取消预算外资金收入过渡户,初步建立票据发放、核销与国库对账机制。省属117所学校收费实行“票款分离”,各设区市也分别选取部分学校进行试点。

  (四)整顿规范财经秩序

  加强财政收支管理。进一步扎实县(市)财政收入。加强行政性收费特别是涉农及建筑企业收费管理,取消收费5项,转为中介或经营服务性收费14项,减少收费5.1亿元。对2002年度的省级预算内基建项目、土地开发整理、餐桌污染整治、科技三项费用等专项经费进行检查,纠正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重点建设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在线监控系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大债务管理力度,增强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能力。

  强化会计管理工作。收回原委托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使的行政管理职能。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撤销、暂停违规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资格。强化会计管理,推动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促进会计工作规范化。

  严格基建投资评审。省级全年共承担92个项目的预、决算审核任务,送审金额13.55亿元,净核减投资2.82亿元,核减率20.8%,节省了财政资金。

  当前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地区间财政经济发展不平衡,县乡财政困难问题仍较突出;财政供养人数过多,支出范围偏宽;部分专项资金使用分散、被截留挤占甚至挪用等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仍然存在,会计管理工作有待加强;政府债务负担重,偿债压力增大。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努力加以解决。

  二、2004年预算草案

  2004年财政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七届五次全会、七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两个务必”、“五个统筹”和“五个坚持”的要求,围绕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坚持依法理财,深化财政改革,严格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保稳定、保运转、保安全、保改革、保重点,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根据2004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和财政收入增幅略高于国内生产总值增幅以及严禁预算赤字、保持财政收支平衡的要求,省政府编制了2004年预算草案。

  代编全省预算草案:

  2004年全省地方级财政收入计划为299.12亿元,可比增长10%,略高于国内生产总值预期增长9%的目标(2004年出口退税增量实行中央与地方“75∶25”比例共同负担,为体现地方级财政收入2004年与2003年的可比性,需将2003年全省地方级财政收入按新口径作相应调整,调整后可比收入为272.05亿元)。地方级财政收入加中央体制补助143.23亿元,全省总财力442.35亿元,增长5.2%。相应安排全省支出442.35亿元,其中:支农支出25.32亿元,增长5.6%;科技支出11.65亿元,增长5.4%;教育支出87.89亿元,增长5.3%;医疗卫生支出21.43亿元,增长5.5%;社会保障支出34.94亿元,增长5.7%。

  2004年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计划为101.18亿元,相应安排基金支出101.18亿元。

  上述全省2004年预算草案是省代编预算,待各地人大通过的预算汇总后再报告省人大常委会。

  省级预算草案:

  2004年省级地方级财政收入计划为42.18亿元,增长6%。其中:营业税9.86亿元,增长11.8%;利息所得税2.74亿元,增长8.2%;企业所得税12.49亿元,增长6.5%;契税1.41亿元,增长4.9%;行政性收费收入12.07亿元,与上年持平;专项收入0.83亿元,增长55.2%。

  省级地方级财政收入加中央体制补助收入110.86亿元和市县上解收入16.55亿元,减补助市县支出65.94亿元,省级财力为103.65亿元,比上年增加5.04亿元,增长5.1%。

  2004年相应安排省本级支出103.65亿元。其中:支农支出8.35亿元,增加0.47亿元,增长6%;科技支出3.86亿元,增加0.37亿元,增长10.6%;教育支出12.17亿元,增加1.47亿元,增长13.7%;医疗卫生支出6.05亿元,增加1.39亿元,增长29.8%;社会保障支出12.45亿元,增加1.11亿元,增长9.8%;计划生育事业费0.48亿元,增长8.3%。

  2004年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计划为70.78亿元,相应安排基金支出70.78亿元。

  2004年预算安排中的减收因素有:中央实行出口退税管理机制改革,出口退税率平均下调3个百分点,出口退税增量中央与地方按“75:25”比例承担。全省需承担出口退税11亿元。落实就业与再就业政策,减免部分税费和基金也将减少收入等。这些都将影响2004年财政收入增幅。考虑到经济社会的发展,既需要财政收入有一定的增量保障,又带来财源的扩大,2004年全省地方级财政收入增幅按略高于经济增长速度安排是比较积极的,也是经过努力可以实现的。

  考虑到统筹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需要,全省财政增支事项较多,仅省级财政就需增支9.24亿元,其中:教育、科技、农业、卫生、计生、预算内基建等增支4.9亿元,出口退税增量安排支出1亿元(不含体制负担部分),工资调整增支0.5亿元,抚恤和社保增支0.45亿元,新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相应增支0.3亿元,其它增支事项2.09亿元。省级增支超过新增财力4.2亿元。

  上述减收增支因素,我们已通过支出结构调整确保了2004年的财政收支平衡。

  为完成全年预算任务,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加大“三农”投入,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各级财政要大力支持解决“三农”问题,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财政新增的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事业支出主要用于农村。

  继续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按照“减轻、规范、稳定”的方针,继续推进农村税费改革。省级财政继续安排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14.16亿元,各级也要积极调整支出结构,挤出财力支持改革,保证资金、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切实搞好配套改革,合理调整乡镇区划,调整农村教育布局,精简机构人员。要确保改革后农民负担明显减轻不反弹,确保乡镇机构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正常需要。

  试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按照广覆盖保障、低标准起步的要求,将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000元保障线的农村困难居民70.6万人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全省预算安排3.4亿元,其中省级财政安排补助2.1亿元,保障农村低保制度的顺利实施。

  加大支农投入力度。省级支农支出预算8.35亿元,增长6%。重点支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治、水利“六千”工程、粮食良种工程和农业产业化。继续深化农村集体土地、集体林权、小型水利产权制度改革。安排粮食风险基金1.81亿元,粮食补贴资金0.22亿元,推进粮食购销体制改革,用好粮食风险基金存量,探索直接补贴农民的有效方式,增加农民收入。安排支援不发达地区支出1.6亿元,支持“造福工程”,改善老区、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

  大力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要求,做好赋予县级发展经济以更大的审批权限的落实工作;继续落实省对县(市)一般转移支付补助一定五年不变政策,并继续通过各类专项资金支持县域农业、基础设施、教育、科技、卫生、环保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省级补助县(市)专项资金直接下达县(市),抄送设区市备案。县(市)应还未还省级的各类财政性周转金,按规定程序进行清理,经省财政核实后收回一定比例,并将大部分债权下放县(市),由县(市)统一管理。

  (二)筹措资金,支持全省经济建设

  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省级财政预算安排基本建设支出10.48亿元,继续统筹政府性基金、国债和各类预算外资金,支持京福高速公路福建段、福州至长乐国际机场高速公路、温福铁路、“年万里”农村公路网工程、LNG总体项目、炼化一体化和“数字福建”等事关全省经济发展全局的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支持重点产业发展。省级财政预算安排挖潜改造资金2.3亿元、风险投资资金3500万元、中小企业创新资金3000万元等,支持电子信息、汽车、船舶、石化等重点产业,鼓励采用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升企业竞争力。转变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方式,建立财政资金投入回报机制,积极扶持效益好的各类所有制形式的企业和项目,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加快形成产业集群。

  千方百计扩大外贸出口。2004年出口退税率下调和出口退税增量中央与地方共同负担将对我省外贸出口、引进外资、财政税收等产生重大影响。省级财政相应安排2.4亿元用于外经贸发展专项和出口退税省级财政支出,支持出口退税机制改革,支持外贸出口势头不减弱。各级财政要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对外贸出口、对外投资、境外加工贸易、劳务输出及法律援助等的支持力度,把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带来的影响转化为促进出口的积极因素。继续支持重点开发区发展,推进开发区体制与机制创新。

  促进山海协作。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重点向山区倾斜,继续加大对山区基础设施重点项目投入,继续落实山海协作政策,完善山海协作机制。省级财政安排山海协作贷款项目贴息资金3500万元,乡村公路建设资金也主要投向山区,重点支持欠发达地区的省级示范工程和骨干项目建设。省级财政安排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山区旅游资源整合,促进旅游业发展。

  (三)集中财力,促进重点社会事业发展

  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障和就业与再就业工作。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社会保障支出12.45亿元,增长9.8%。规范社会保险基金征管,建立社会保险基金自求平衡机制。巩固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成果。完善工伤和生育保险,逐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落实各项促进就业的财税优惠政策,调整再就业资金使用方向,引导建立市场就业机制,支持办好劳务派遣公司,促进就业与再就业。

  落实中央调资政策。2004年全省需增加工资性支出10.62亿元,各级财政要在预算中足额安排调资经费,确保中央和省统一出台工资的正常发放。对41个财政困难县,省级财政继续给予适当补助。

  加大卫生事业投入。省级财政预算安排医疗卫生支出6.05亿元,增长29.8%。重点支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农村医疗卫生工作,建立健全疾病信息网络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医疗救治体系,提高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支持开展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

  继续支持科教文事业发展。省级财政预算安排教育支出12.17亿元(不含基数外省政府继续专项安排扶持高等教育1.5亿元),增长13.7%。加大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力度,推进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统筹预算内外资金重点支持省定8所高等院校建设。推进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科技支出3.86亿元,增长10.6%。继续支持高新技术、重点实验室和公益型科研院所分类改革,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培植经济新增长点。支持社区和农村文化建设。运用财税手段推进文化事业改革。支持文化、新闻、出版、体育发展。

  省级财政预算安排公检法司等政法机关资金7.6亿元,继续支持国防动员和“双拥”工作。

  (四)深化改革,推进财政管理体制创新

  加强收入管理改革。完善收入监管制度,加强土地、海域、矿产等非税收入的源头管理,拓宽财源,逐步建立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机制。按中央规定,将教育、人事、交通等部门和单位的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加强增值税转型、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和个人所得税征收办法调整等课题调研,适时做好相应工作。

  深化支出管理改革。扩大部门预算在县(市)的实施范围。逐步实现预算项目滚动管理。建立重大项目支出绩效考评制度。逐步将国债建设资金、会议费等专项资金纳入国库直接支付范围。改进政府采购工作,探索高效规范的政府采购模式,加强服务,提高效率。从严控制会议费、招待费、车辆费、出国考察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制止各种铺张浪费,严禁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严控“楼堂馆所”建设,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需要。

  

  积极促进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重新界定事业单位的财政资金供给范围。在科学核定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的前提下,探索实行编制和经费总额控制包干办法,推进事业单位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事业单位自我约束机制,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

  (五)加强财政监管,推进社会诚信建设

  整顿规范财经秩序。积极支持收入征管部门依法加强税收征管,确保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开展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罚没收入收缴情况的检查。加强对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国债资金、专项资金和政府性基金的监督。开展《会计法》执行情况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强化会计基础工作。建立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信用管理体系,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

  严格管理政府债务。制定和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办法,严格债务审批,构建监测和预警机制,密切监控政府债务,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理顺偿债机制,按照理清旧债、核实主体、综合治理、逐步化解的办法,通过加大清欠力度,充实偿债基金,积极盘活资产,努力培植财源等途径,努力减轻县乡债务压力。

  加强财政运行情况的监管。各级财政必须按照《预算法》规定编制平衡预算并严格执行,严禁财政赤字。建立促进县(市)财政发展的激励机制,加强县(市)财政收支平衡、债务、工资发放、财政供养人口变动等情况的监督,促进县(市)提高财政运行质量。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各级财政部门将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各级人大的依法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省委七届六次全会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执行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议,牢固树立做人民公仆、为人民理财的观念,增强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意识,加强财政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提高依法理财水平,齐心协力,扎实工作,创新机制,提高效能,努力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