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三期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时间:2019-10-16 15:14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三期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邀请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三期项目。

  2.招标编号:FJTP-FJTC191120896。

  3.采购内容及要求: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服务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4.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

  4.3信用信息查询结果: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当被拒绝参加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性检查不合格);

  4.4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和投标文件第六章。

  5.投标人报名期限、获取地点及方式: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10日至2019年10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2层)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按照合同包进行购买);

  5.2.合同包1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技术资料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合同包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技术资料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应于2019年11月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招标文件指定的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和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7.开标时间及地点:2019年11月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2层

  8.招标人: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屏西路27号福建信息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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