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3500]FJTH[DY]2018011
备案编号:K-K-JJZX-DY-201808-B2601-FJTH
项目名称: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福建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二期)服务类采购项目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08月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福建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二期)服务类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项目编号:[3500]FJTH[DY]2018011 2、项目名称: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福建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二期)服务类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采购文件第四章。 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5.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由被邀请供应商直接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获取。 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详见协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8、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详见协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9、以上如有变更,最后发布的更正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关注。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屏西路27号 联系方法:86303762,13705998511 代理机构: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层 联系方法:0591-87878462-819 附1:账户信息 协商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由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成功后根据系统的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保证金托管银行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根据供应商选择的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合同包的缴交银行账号。若投多个合同包将生成多个对应缴交账号。请分别根据所投合同包的保证金要求,进行保证金缴交。 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后,将相应款项分别汇入对应指定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者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协商保证金”;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第一章 协商邀请
合同包
计划名称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包1
福建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二期)
浪潮软件集团有限公司
浪潮路1036号浪潮集团S06号楼
包:1
明细
描述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联系人姓名:吴钦阳
项目联系人:张灵飞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协商保证金
1
4326000
86520
本须知前附表的项号与采购文件内容如有矛盾,应以本须知前附表为准。 表1 序号 采购文件(第三章) 编 列 内 容 1 项目编号:[3500]FJTH[DY]2018011 项目名称: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福建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二期)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人名称: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 项目内容: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采购文件第四章。 2 3 资格要求: 1、 详见第一章《协商邀请》; 2、 在专家论证阶段是否已审核过供应商资格:否 注:在专家论证阶段已审核过供应商资格的,在协商阶段协商小组无须重复审查;但供应商自身资格条件出现变化的须作出说明,并向协商小组补充提供相关材料,由协商小组重新进行审查。 3 6.4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本(使用PDF格式)1 份。 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详见本须知第6.5条“响应文件的格式”; 4 6.6 最高限价:本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供应商报价超出最高限价者,按无效报价处理。 5 6.7 响应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90日历日。 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 6 6.8 协商保证金: 本项目的协商保证金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提交方式为转账,须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是否到达以 到账为准; 其他:无。 7 11.1 协商标准和方法:在保证本项目质量的前提下,与供应商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 8 12.1 履约保证金: 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为10%,提交方式:银行转帐或电汇或保函方式提交,提交时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退还方式:无息退还; 9 监督管理部门:福建省财政厅。 10 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fujian.gov.cn/。 ※上述指定媒体的有关信息若不一致,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11 采购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以本条款为准,具体收费标注:100万元以下按中标总金额的1.5%收取,100~500万元按中标总金额的1.1%收取,500~1000万按中标总金额的0.8%收取,1000-5000万元按中标总金额的0.5%收取,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招标服务费由中标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等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
本项目代理费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 12 其他事项: 无。 表2 关于电子采购活动的专门规定 序号 编列内容 1 (1)采购文件中除下述第(2)、(3)款所述之外的内容及其规定适用本项目的电子采购活动。 (2)将采购文件无。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采购活动。 (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采购活动,若增列内容与采购文件其他章节内容不一致,应以增列内容为准: ①电子采购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②关于响应文件: a.供应商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否则协商小组有权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进行认定。 b.供应商应在协商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响应文件应与纸质响应文件保持一致,并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电子响应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纸质响应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 c.若出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使用纸质响应文件的,应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 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 a.采购文件要求原件的,供应商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但在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协商小组将核对纸质响应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要求复印件的,供应商在纸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扫描件皆可;采购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供应商在纸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扫描件皆可。 b.除本增列内容第③点第c项规定情形外,若供应商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协商小组将核对纸质响应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被视为无效)。 c.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④关于“全称”、“供应商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a.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全称”和“供应商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 b.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供应商的CA证书完成。 c.在电子响应文件中,若供应商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供应商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文件无效。 ⑤关于供应商的CA证书: a.供应商的CA证书应在协商时间前连同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送达协商文件第一章第8条载明的地点,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b.供应商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 c.供应商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供应商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 d.供应商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⑥其他:无。
明细
描述
a1投标函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投标人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a4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由招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在第一章“资格要求特定条件”中详细列明 a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指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应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六章规定提供。" a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响应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响应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六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应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六章规定提供。" a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a11投标保证金
包号
履约保证金比例
履约保证金说明
1 10 合同价款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以银行转帐或电汇或保函方式提交。在没有违约事项,或者违约事项已经另外处理妥当的情况下,该履约保证金在质保期开始后自动转为质保金,其中质保金的50%在质保期开始后的第13个月内无息退还,质保金的另外50%在质保期开始后的第37个月内无息退还。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采购文件载明项目的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 2.1“采购标的”指采购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服务或工程。 2.2“采购方”指组织采购标的采购活动的采购人(自行采购的)或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的)。 2.3“供应商”指采购文件第一章第4条被邀请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协商的供应商。 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法人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 2.5“供应商代表”指供应商(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的单位负责人或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即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 二、供应商 3、合格供应商 3.1一般规定 (1)供应商除了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外,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一章《协商邀请》。 4、参与协商的费用 4.1 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无论协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协商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采购文件 5、采购文件的组成 5.1采购文件用以阐明所需项目协商程序和合同主要条款,由下列部分及在采购过程中发出的澄清或者修改文件组成: 第一章 协商邀请 第二章 协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协商须知正文 第四章 采购标的及要求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5.2 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5.2.1采购方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以更正公告通知供应商。澄清或者修改文件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响应文件的编写 6、响应文件 6.1响应文件的编制 (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6.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 (3)响应文件应满足采购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6.2 响应文件的组成: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6.3响应文件的语言 (1)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2)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6.4响应文件的份数: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协商须知前附表》 6.5响应文件的格式 (1)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应使用采购文件第六章规定的格式。 (2)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其中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3)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4)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代表签字并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5)响应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采购方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响应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 ①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②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6.6供应商报价 (1)预算价作为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超出最高限价者,按无效报价处理。 (2)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 (3)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报价,即每一个合同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报价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6.7响应有效期 (1)响应文件从采购文件第一章所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开始生效,在协商须知前附表第5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1)采购文件载明的响应有效期: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协商须知前附表》。 (2)响应文件承诺的响应有效期不得少于采购文件载明的响应有效期,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采购方可于响应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应商应在采购方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供应商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响应文件。 6.8 协商保证金:协商须知前附表若有要求提交协商保证金的,则按照下列条款执行 (1)协商保证金作为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履行相应协商义务的约束及担保。 (2)协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与响应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 (3)提交 ①供应商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户)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协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向采购文件载明的协商保证金账户提交协商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采购文件第一章。 ②协商保证金应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采购文件载明的协商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协商保证金未提交。 (4)退还 ①未成交的协商保证金将在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结果公告将作为采购方通知供应商可以办理退还协商保证金的书面形式。结果公告刊登之后,供应商应当及时向采购方提交或者确认清晰准确的银行账户信息、提交协商保证金收据凭证(如果有开具的话),以便采购方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还手续。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耽搁,造成协商保证金的退还时间超过5个工作日的,采购方不承担延后退还的责任。 ②成交的协商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签订之日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为准。成交合同签订之后,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向采购方提交或者确认清晰准确的银行账户信息,并随附一份成交合同(原件或者复印件但要加盖成交供应商单位公章),以便采购方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还手续。由于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耽搁,造成协商保证金的退还时间超过5个工作日的,采购方不承担延后退还的责任。 (5)若出现本章第6.7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协商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相应延长协商保证金有效期,采购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协商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协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 ②除因不可抗力或本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③未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④法律、法规或其他规章制度或本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没收保证金的情形; ※若上述协商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方造成损失,则供应商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响应文件的提交 7. 响应文件的递交 7.1 供应商应按照协商第一章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7.2 响应文件须由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递交,并由其参与本项目协商。 7.3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方。修改的内容和撤回通知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8. 响应文件未在协商邀请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的,采购方将根据项目情况依法另行组织采购或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六、协商 9. 协商小组 9.1 采购方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织具有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组建协商小组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的适当时间里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供应商进行协商,并做出授予合同的建议。 10. 文件审查 10.1 协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11. 协商并确定成交价格 11.1 在项目预算范围内,协商小组与供应商就价格进行协商,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的前提下,确定合理的成交价格。 12. 协商终止 12.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方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报价超过采购预算。 13. 项目取消 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方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 14. 保密要求 14.1 协商小组以及与协商工作有关的人员对协商情况以及协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七、成交与政府采购合同 14. 成交 14.1 成交结果信息的公布 (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方应将成交结果信息(含采购文件)在采购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上以结果公告的形式发布成交结果。 (2) 结果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14.2 成交通知 (1) 结果公告发布的同时,采购方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5. 政府采购合同 15.1履约保证金(若有):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具体见协商须知前附表。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15.2 签订依据:成交通知书、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5.3 签订时限: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15.4 补充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15.5合同公告: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15.6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合同法。 15.7成交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采购文件中未予列明)。 15.8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1)在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3)迟延履行合同,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有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将合同转包,或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 16. 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标的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供应商应赔偿该损失。
第三章 协商须知正文
(4)供应商报价仅作为协商的参考,不得未经协商直接确定为成交价格。最后的成交价格应以协商后确定的价格为准。
9.2协商小组由5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专业人员代表1人,专家4人。
第四章 采购标的及要求 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为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 福建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二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二、技术要求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党的十八大提出“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 ,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要建立全社会的信用基础数据统一平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 2014年,国务院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筑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纲要》指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对增强社会成员诚信意识,营造优良信用环境,提升国家整体竞争力,促进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2016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出“大力弘扬诚信文化,加快个人诚信记录建设,完善个人信息安全、隐私保护与信用修复机制,健全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使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让诚信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积极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2016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出“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是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关键环节,是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效能的必然要求,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引领其他领域信用建设、弘扬诚信文化、培育诚信社会具有重要而紧迫的现实意义。” 2017年9月14日,省长于伟国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方案指出,将坚持依法行政、阳光行政和加强监督作为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重要手段,将建立政务领域失信记录和实施失信惩戒措施作为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主要方面;加快推进我省个人诚信体系建设,褒扬诚信,惩戒失信,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营造优良信用环境。 福建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一期)(以下简称:一期)于2014年正式启动建设,一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省法人信用信息系统、信用福建网站、设区市、县信用信息系统通用模块、省信用信息内(外)交换系统、与重点应用系统对接等,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一期)于2014年底开通运行。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信用福建”的总体要求,需要开展福建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二期)建设。 建设以“一网两库一平台四应用” (信用福建网站,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数据库、自然人信用信息数据库,信用信息综合管理平台,信用信息政务应用系统,基础信用应用系统,联合奖惩应用系统,自然人信用信息和政务失信信息管理应用系统)为基础的省 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信息平台一期已完成“一网一库一平台”(信用官方网站,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数据库,信用信息综合管理平台)的建设,本期项目主要在原一期的基础上完善原信用体系建设的整体规划。对原有“一网一库一平台”进行升级改造,并补充还未完成的“一库四应用”的建设。 整合省 级信用信息数据,实现省 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数据共享与交换,建设各设区市信用平台的接口,实现各设区市信用信息平台数据汇集共享;根据国家一体化建设要求,完成网站、平台一体化建设,与国家信用平台实现互利互通;建设政务应用系统、联合奖惩系统、自然人信用信息系统等多项应用系统,为政务人员、社会机构、社会公众等提供信用查询、监管及奖惩服务,逐步营造“人人讲信用、人人守信用”的良好诚信体系范围。 项目二期是在一期的基础上进行完善、扩展,主要建设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3.1、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 信用信息数据库的建设目标是要建设一个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身份证号为主体标识的、全省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即包括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然人的信用信息资源数据库,提供各方用户进行查询和应用。其中法人和其他组织数据库已在一期完成建设,本项目将新增自然人数据库,以及在法人和其他组织数据库、自然人数据库基础上整合包括政务信用数据库等主题信用库。 3.2、“信用福建”门户网站升级改版 根据国家建设规范要求对“信用福建”门户网站进行改版升级,根据国家标准完成网站一体化建设,自然人信用功能建设及“信用福建”门户网站移动端建设。 3.3、信用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建设 3.3.1、信源信息管理子系统 建设信源信息管理系统,对企业法人公共信用基础数据、非企业法人公共信用基础数据、个人公共信用基础数据等信息资源进行存储管理,为各类应用提供数据支撑。信源信息管理系统应满足各类结构化和非结构化数据的存储管理,实现横向集成、纵向贯通、全局共享的信息资源平台,为各类用户的日常工作、基础查询、综合分析、决策支持、深度挖掘提供服务,为快速构建业务系统提供数据服务。 3.3.2、信用业务处理子系统 信用业务处理系统用于将非结构化数据结构化,将原始数据按照统一标准和要求进行加工处理,从而入库使用。数据处理加工遵循信息资源目录规范和统一的数据元标准及值域代码,以数据集成交换为基础,梳理原始数据并建立其与标准数据、标准表之间的映射关系,利用ETL工具,将原始数据转换为标准数据并加载到标准数据库。对于自动化处理不能完成的部分将采用人工介入的方式进行处理。 3.3.3、信用信息监控子系统 数据资源监控,从数据资源仓库运行情况、数据资源整合情况、数据服务应用情况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监控,以保障数据资源仓库及提供的服务可靠高效运行。 3.3.4、平台服务支撑子系统 平台服务支撑子系统旨在构建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开发基础设施,梳理整合服务方式,构建一个高复用、高可用、高性能、高一致、高伸缩、高规范的服务框架,核心理念为“开放、服务、一体、智能”。本期主要建设实现服务基础框架,在统一用户、统一模型、统一技术基础设施的基础上,完成对服务的抽取、接入、管理、发布、监控、路由、负载、统计等功能,自下而上,对服务进行分类统一,为上层和外围应用提供标准开放的服务接口,逐步实现所有业务系统的一体化统一,提高整体信息体系的高一致、高复用、高标准、高规范。 3.3.5、平台数据资源管理子系统 平台数据资源管理子系统主要包括:数据标准管理,数据资源管理,数据服务管理,数据质量管理以及数据运维管理。 4、信用应用系统建设 4.1、信用信息政务应用系统 信用信息政务应用系统是政务人员统一登录门户,为政务机构提供信用服务功能,主要功能包括个人工作台、数据目录一体化、信用信息公示、信用档案查询、红黑榜应用、数据订阅共享管理、信用信息统计分析等功能。 4.2、基础信用服务系统 基础信用服务系统是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的基础支撑,保证政务网信用服务系统的正常运行,主要功能包括用户管理、信用数据采集指标分析、省 级信用目录管理、信用档案管理、信用服务机构管理以及与国家平台对接管理等功能。 4.3、联合奖惩应用服务系统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要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依法依规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维护市场正常执行,营造诚信社会环境。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违法失信上市公司、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等失信“黑名单”项目主体,对纳税A级、志愿者等激励“红名单”等项目主体,在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大厅、各信源单位业务桌面等业务环节进行拦截。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委联合签署的系列联合奖惩备忘录有关规定,依法依规予以限制或惩戒。 4.5、自然人信用信息和政务失信信息管理服务系统 自然人信用信息和政务失信信息管理服务系统主要建设以自然人、政务部门及人员为主体的信用管理系统,主要包括自然人信用档案管理、政务信用档案管理、法人自然人信用信息关联管理、个人职业人群信用管理以及信用异议处理等功能。 福建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二期)总体设 计建遵守以下原则: 5.1、坚持统筹规划原则,分步实施。根据《福建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提出的总体目标,按照“先基础信息后行为信息、先机构信息后个人信息、先独立运行后联合动作”的路径,有计划、有重点、分步骤推进平台建设。。 5.2、坚持实用性原则。整合 资源,信息共享。依托我市各项信息化工程,加快各重点领域和行业信用信息记录和完善,整合各地、各部门履行公共管理职能过程中产生的信用信息,完善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和共享平台,实现部门、行业和地区间信用信息数据的互联互通。考虑公共信用平台、汇聚平台以及最终用户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方向,加强与最终用户的沟通交流,使得系统的设 计方案具有良好的适用性。确保功能完善,界面友好,兼容性强,能使用户最方便地实现各种功能,做到“先进实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建设原则。 5.3、坚持先 进性原则。以现行需求为基础,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来确定系统规模。以平台化开发来构造应用体系,以组件方式扩展功能模块子系统。系统的开发和设 计在技术上足够先进,以保证开发出来的系统能够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仍能在技术层次上不至于落伍。 5.4、坚持先 进性和扩展性原则。平台建设应遵循标准,采用成熟的计算机技术、先进的信息化手段和完善的解决方案,具备领先地位,同时,应满足未来与省、国家信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区域间信息交换共享以及系统应用不断扩大的需要。 5.5、坚持稳 定性原则。为了保证平台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要求系统具有良好的稳 定性,系统应具备良好的容错能力,保障在特殊情况下不中断正常工作。 5.6、坚持安全性原则。采用统一受理、单点登录、分级授权、可靠传输等技术手段,保障统一受理数据采集、传输、应用等各环节的安全。采取积极措施,加强硬件设备、软件措施、网络组建等安全技术保障,并在管理上建立有效的内外部安全机制,切实杜绝安全隐患。 考虑到系统的延续性和使用习惯,本次招标的福建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二期)主要是对福建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一期)进行升级改造,以便更好地响应通过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对接,获取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建立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系统,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体系。 主要的升级需求包括备如下特性: 6.1、基于面向服务构架(SOA):信用信息平台是实现分布式异构应用系统之间信息共享的基础平台。基于SOA结构可以实现不同的系统之间进行的信用数据交换全部基于服务协议来调用,对于服务的使用者而言,无论是应用程序还是使用人员,在进行跨部门、跨系统的数据交换构成中是全部基于服务的请求和应答来完成。这样就可以完全屏蔽因为底层的数据内容纷繁复杂而造成的使用者在使用时的麻烦,同时也可以减少分布式技术解决数据采集与交换的复杂性,从而对于各类异构系统之间的通信和信息交换完全没有障碍。 6.2、基于J2EE开放标准的体系架构:J2EE可以给分布式应用软件提供在各种技术间共享资源的平台,J2EE标准的实施可显著地提高系统的可移植性,安全性,可伸缩性,负载平衡和可重用性。J2EE平台提供了一个多层结构的分布式的应用程序模型,具有重用构件的能力、基于扩展标记语言(XML)的数据交换、统一的安全模式和灵活的事务控制,支持跨平台应用;J2EE采用多层分布式应用模型,将应用开发划分为多个不同的层,并在每一个层上定义组件,各个应用根据它们所在的层分布在同呈个或不同的服务器上,共同组成基于组件的多层分由式系统;支持面向服务(SOA)架构,支持构件化开发。 6.3、大数据征信技术:基于互联网数据思维的大数据征信有更持久的生命力,通过利用ETL、适配器、消息传输、hadoop、网络爬虫、分布式、高速数据全镜像等大数据采集技术,对政府部门、金融机构、行业协会/公共事业部门、商业企业、公共媒体、互联网站等产生的信用数据进行动态采集和共享,将社会信用主体散落在各地的碎片化信息进行整合梳理,建成庞大的信用数据库。 6.4、ESB服务总线技术:服务总线技术改变了传统的软件架构,可以消除不同应用之间的技术差异,让不同的应用服务器协调运作,实现了不同服务之间的通信和整合。从功能上看,服务总线提供了事件驱动和文档导向的处理模式,以及分布式的运行管理机制,它支持基于内容的路由和过滤,具备了复杂数据的传输能力,并可以提供一系列的标准接口。 6.5、大数据信用分类、清洗、加工、建模技术:通过大数据采集的信用信息,往往都是碎片化、零散化、不完整的数据,为了提升数据分析挖掘模式的质量,降低实际分析所需要的时间。需对采集的信用信息进行基于大数据的智能化预处理,通过数据清洗、数据转换、数据比对、数据关联、数据装载等处理技术,将各类离散化、非结构化的信用信息进行归类整理,形成覆盖多行业的指标体系、结构化数据的特征模型,为信用分析和挖掘提供基础。 6.6、分布式数据处理技术:分布式数据处理框架为用户提供容易使用的并行编程模式、处理海量数据的处理框架,用于对大规模数据集的并行处理。分布式数据处理框架采用先进的容错技术,确保处理任务的可靠性,确保处理任务的实时性和准确性。选用大数据一体化设备,提供千亿记录级的海量数据实时录入、存储、处理及实时检索等功能,支持从TB-PB级的数据中挖掘出有用的信息,并对这些海量信息进行快捷、高效地处理。系统可以对入口数据进行分布式实时索引、分析、清洗、分割,并将其分布式存储在系统上,不仅在入库和检索时具有非常高的性能优势,支持数据深度挖掘和商业智能分析等业务场景。 6.7、大数据存储管理技术:大数据存储与管理要用存储器把采集到的数据存储起来,建立相应的数据库,并进行管理和调用。重点解决复杂结构化、半结构化和非结构化大数据管理与处理技术。主要解决大数据的可存储、可表示、可处理、可靠性及有效传输等几个关键问题。开发可靠的分布式文件系统(DFS)、能效优化的存储、计算融入存储、大数据的去冗余及高效低成本的大数据存储技术;突破分布式非关系型大数据管理与处理技术,异构数据的数据融合技术,数据组织技术,研究大数据建模技术;突破大数据索引技术;突破大数据移动、备份、复制等技术;开发大数据可视化技术。 6.8、信用大数据共享开放技术:建立信用大数据的共享开放机制,形成信用大数据数据资源的共享清单和开放清单,并提供信用大数据资源的统一调度、共享和开放。根据不同行业的监管和服务需求,以信用大数据库为基础,进行各类数据服务接口的定制和封装,包括信息查询接口、比对验证接口、信息预警接口、统计分析接口等,并将接口提供给其他用户进行调用和服务获取,从而实现信用大数据资源的共享和开放。 6.9、信用大数据挖掘分析技术:基于各类信用数据,利用数据报表、多维分析、模型预测、关联分析、数据挖掘、可视化分析等技术,对所有结构化和非结构化的信用数据加载并进行汇总、统计、监测、分析,发现数据下潜在的规律,找出数据之间的关联关系。通过独特的信息论和概率论的模式识别技术,抽取概念和挖掘内容后,形成多样化信用分析产品,为各类用户提供丰富的信用大数据分析服务。 6.10、智能信用风险度量及信用评估技术:通过判别分析法、综合评价法、人工神经网络法、模糊综合评价法等评价方法,引入数理计算模型,以定量模型+定性模型相结合的方式,可对信用主体的综合信用状况进行评价。 6.11、基于角色的权限控制技术:信用平台提供全面的权限管理功能,通过管理角色的添加、权限的设置、权限的继承功能,与后台管理人员、后台管理功能结合在一起。权限管理达到了配置灵活,又安全可靠目的,对于具有多级组织机构的信用平台而言,可以按照总分支行来划分岗位和角色。从控制力度来看,可以将权限管理分为两大类:功能级权限管理和数据级权限管理。 6.12、云计算技术:利用云计算技术为用户提供按需即取的服务,包括基于提供计算能力,存储能力,以及网络能力的各种服务的组合,为了及时、便捷、高效地满足服务按需即取的特性,需要动态、弹性、可扩展地基于计算资源、存储资源、网络资源、服务资源等为计算能力、存储能力、交付能力提供各类虚拟化资源池。 具体的功能需求如下(1-1): 1-1福建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二期)功能需求 序号 功能需求 功能需求说明 型号 规格 1 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 设 计和建立自然人信用信息库、数据资源目录建设、政务诚信数据库和配置资源库等建设。根据持续接入的不同部门失信主体信息,不断完善数据结构设 计。并且根据国家、省、市 级数据接入需求建设数据对接接口等方式。 自主开发(1套) 2 “信用福建”门户网站升级改版 整合“信用中国”网站和福建省信用门户网站资源,打造“信用中国(福建)”。根据国家信用门户整体设 计思路改造信用福建门户,增设“自然人”信用模块、移动官网及手机客户端等建设。 3 信用信息综合管理平台 信源信息管理子系统 建设信用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实现信源信息管理、信用业务处理、信用信息监控、数据标准管理、平台支撑等信息一体化统一管理。 信用业务处理子系统 信用信息监控子系统 平台服务支撑子系统 平台数据资源管理子系统 4 信用应用系统建设 信用信息政务应用系统 在福建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建立信用信息政务应用系统、基础信用应用系统、联合奖惩应用系统、自然人信用信息和政务失信信息管理等应用系统,使信用信息的使用更加便捷。 基础信用应用系统 联合奖惩应用系统建设 自然人信用信息和政务失信信息管理应用系统 5 数据对接建设 主要对接工作包括:对37个省直部门配置信息目录和数据模板、部门实施数据对接、数据增量识别和去重处理、数据赋码处理、数据质量控制、问题数据反馈等。 按照相关工作要求,需在5个月内完成系统搭建实施工作。 项目经有关部门审批后,由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负责实施和运维管理。软件系统由承建商统一进行开发、部署。 编制项目进度计划。项目进度计划是项目开发策划、开发计划的有机组成部分。项目经理根据项目合同,编制项目进度计划。 项目经理是编制进度计划的责任人和实施计划进度控制的管理者。 项目进度计划的编制必须满足用户的需求。 实施项目进度计划。项目经理根据项目进度计划,合理安排好项目各阶段的资源投入,确保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相一致。 跟踪项目进度计划。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负责定期跟踪、检查项目进度实施情况。当项目发生脱节、脱期时,应及时分析原因,提出项目报告,调整项目进度计划。 检查、跟踪项目进度的方式可以采用《项目进度报告》、重要节点处的评审、汇报、会议纪要等形式。 编写项目进度报告。工程项目进度报告是项目进度的检查、控制手段。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应根据项目开发计划,定期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必要的检查和分析。在项目阶段评审时,填报《项目进度报告》。 3.1、投标方应提出保修、维护、服务以及今后技术支持的措施计划,并承诺在正式验收通过后,提供壹年免费维护保养服务。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描述 1 电话电子邮件支持 l 提供7×24小时的热线电话技术支持服务。 l 提供电子邮件热线技术支持服务。 l 提供电子邮件警示信息服务。 2 预防性维护 l 提供系统迁移的系统健康检查。 l 提供系统的一般性参数、配置调整。 3 现场故障处理 l 提供无法远程处理系统故障的现场故障处理服务。 4 环境变更支持 l 提供因系统相关的硬件变更、软件变更、数据迁移等运行环境变更,系统所需要的现场或非现场技术支持服务。 5 升级更新服务 l 平台系统的维护升级服务包括: 1) 平台系统页面; 2) 平台系统管理功能; 3) 栏目管理; 4) 数据库及非结构化数据; 5) 操作系统; 6) 其他平台软件。 6 其他服务 l 平台使用操作指引 3.3、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私自将本项目转交给第三方,否则采购人有权撤销合同,且中标人还要承担相应采购人的损失。 3.4、投标方在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负责日常实时维护服务,并至少指派一名资深运维工程师远程提供项目维护维修服务,开通服务热线,提供7×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咨询答疑。通过当地分公司和远程电话技术支持等方式不能解决的或需现场服务的,具有解决故障能力的工程师应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上门解决。 3.5、投标方对系统软件服务时应不影响原有应用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效率,不涉及到对原有应用系统重新设 计。对系统软件的更新及升级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改变针对本项目定制的功能。 3.6、在系统质保期满后,投标方仍应满足采购人对所出现故障的系统进行远程维保的要求。 4.1、培训目标 承建方应借助自身的资源优势和技术优势为用户方提供优质的培训服务。 通过本次培训将达到如下几个目标: (1)帮助用户方技术人员能够了解本项目相关的产品; (2)帮助用户方能够掌握系统软硬件的日常操作管理与维护,并对一般性故障进行诊断、排除与恢复。 (3)帮助用户方能熟练使用所提供的各种工具。 (4)帮助用户方能够掌握对系统的运行数据进行采集、分析、处理。 技术培训是整个工程实施中极为重要的一环。承建方应选择具有较高技术水平、丰富实际工作和教学经验的技术人员担任教师,并认真准备有关培训教材,将课程简化浓缩,充分保证培训课程的实用性,使用户的技术人员在最短的时间内获得最有效的系统管理与维护知识。承建方应选派有实际工作和教学经验的专业人员来完成教学和辅导,根据招标人实际要求,提供完整的培训计划,包括培训方式、课程内容、人数、时间、地点。 4.2、培训方式 本项目工程对数据中心管理人员,操作使用人员,系统维护人员主要进行现场培训和系统的授课培训。 现场培训是在现场安装调试相关设备和系统时,相关技术人员在现场观看和学习,并给予适当实际操作机会,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和应用系统维护要求作相应的讲解。这种方式的培训在所有设备、系统的安装和调试中都将积极予以实现。 4.3、培训内容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特别注意提高服务人员管理、业务人员的信息意识和技术水平。 承建方应对信用信息平台升级各参建单位相关人员进行操作应用等培训,负责编制培训教材、培训材料准备、授课、辅导等工作。承建方应在其建议书中提出具体培训计划(包括时间、地点、内容、人数等),具体实施时由双方协商确定。至少应包括以下培训内容: (1).流程梳理、应用部署、系统管理等高端培训; (2).开发人员与系统管理员软件技术培训; (3).针对各参建单位系统使用人员的操作培训。 四、其他事项 乙方需在甲方指 定地点派遣至少1名工程师在3年保修期内5×8小时现场值守,7×24小时随时联系,参与项目的全面服务工作,按乙方正常作息时间上班。派遣的工程师应具有计算机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经验。 本项目服务期(质保期)为3年,项目服务期(质保期)从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完成之日算起。 在质保期内,乙方承诺提供7×24小时热线响应服务,3小时内到达现场(如电话响应无法解决),12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12小时内未能处理完毕,向甲方提交应急处理措施,经甲方同意后进行处理。 4.2、报价要求: 合同包 品目号 品目名 称 数量 金额(万元) 备注 包1 1-1 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 1-1-1 自然人信用信息库建设 1-1-2 数据资源目录建设 1-1-3 政务诚信数据库建设 1-1-4 配置资源库建设 1-1-5 数据对接 1-2 “信用福建”门户网站升级改版 1-2-1 网站一体化建设 1-2-2 “信用福建”自然人功能建设 1-2-3 移动官网建设 1-2-4 手机客户端建设 1-3 信用信息综合管理平台 1-3-1 信源信息管理子系统 1-3-2 信用业务处理子系统 1-3-3 信用信息监控子系统 1-3-4 平台服务支撑子系统 1-3-5 平台数据资源管理子系统 1-4 信用应用系统建设 1-4-1 信用信息政务应用系统 1-4-2 基础信用应用系统 1-4-3 联合奖惩应用系统建设 1-4-4 自然人信用信息和政务失信信息管理应用系统 1-5 数据对接建设 1-5-1 省直部门信用信息采集和处理 1-5-2 与设区市信用信息平台对接 1-6 系统集成 1-7 人员培训 4.3、点对点响应要求: 供 应商须对以下内容进行点对点响应,其余部分详见《采购标的及要求》,并提供相应的响应表,未提供的视为接收采购要求。 附件11 协商内容及要求响应表 合同包 品目号 品目名 称 采购文件协商内容及要求 响应情况 偏离说明 证明材料所在页码(若有) 包1 1-1 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 根据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精神,以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为主要内容,根据国家相关标准规范信用主体分为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建立信用信息数据库是福建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的核心内容。 1-1-1 自然人信用信息库建设 通过归集、整合、储存行政机关、司法机在履行公共管理职能过程中产生的个人信用数据,根据国家标准规范建设自然人信用信息库。 1-1-2 数据资源目录建设 信用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是福建省市 级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的基础,能有效规范信用信息资源的采集、更新、处置等工作流程,解决跨行业、跨部门、跨地域的数据交换与共享问题。 1-1-3 政务诚信数据库建设 通过整合汇集各行业内部、社会单位、公开渠道取得的共享各类信息资源,并根据数据标准对数据资源进行标准化、规范化加工,形成基础数据资源库,基础数据资源库不直接对外提供数据资源下载或抽取,而是按照业务应用具体需求通过服务方式对外提供,或通过数据加工构建专题数据资源对外提供服务。 1-1-4 配置资源库建设 为对数据资源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实现对数据资源可知、可管、可控,构建配置管理资源库。主要对中心数据资源仓库中的数据元、主数据、标准字典数据进行管理。 1-1-5 数据对接 按照国家提出的信用信息体系建设坚持“条块结合、属地服务、互联互通、全国交换”原则的要求,由省 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部门(行业)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和设区市 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组成的纵横通联的信用信息网络体系。 1-2 “信用福建”门户网站升级改版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信用门户网站一体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对门户进行升级改版,并增加移动官网、手机客户端等渠道,加大信用宣传力度。 1-2-1 网站一体化建设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信用门户网站一体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对网站风格、异议申诉进行一体化建设。 1-2-2 “信用福建”自然人功能建设 “信用福建”自然人扩展模块,需要按照“信用福建”的建设要求和标准规范,进行统一建设, “信用福建”提供自然人信用信息的发布、查询、咨询、异议处理等功能。 1-2-3 移动官网建设 搭建“信用中国(福建)”移动官网,通过HTML5技术实现手机、平板等移动设备实现信用中国(福建)的访问。 1-2-4 手机客户端建设 手机客户端包括信用资讯、信用动态、信用公示等功能,同时提供在手机客户端上统一身份认证、个人信用信息查询、异议申请功能。 1-3 信用信息综合管理平台 建设综合管理平台,对数据的存储、清洗、整合、监控进行管理;包括信源信息管理,信用业务处理,信用信息监控,服务支撑,数据资源管理。 1-3-1 信源信息管理子系统 建设信源信息管理系统,对企业法人公共信用基础数据、非企业法人公共信用基础数据、个人公共信用基础数据等信息资源进行存储管理,为各类应用提供数据支撑。 1-3-2 信用业务处理子系统 数据处理系统用于将非结构化数据结构化,将原始数据按照统一标准和要求进行加工处理,从而入库使用。 1-3-3 信用信息监控子系统 数据资源监控,从数据资源仓库运行情况、数据资源整合情况、数据服务应用情况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监控,以保障数据资源仓库及提供的服务可靠高效运行。 1-3-4 平台服务支撑子系统 平台服务支撑子系统旨在构建福建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开发基础设施,梳理整合服务方式,构建一个高复用、高可用、高性能、高一致、高伸缩、高规范的开放服务平台,核心理念为“开放、服务、一体、智能”。 1-3-5 平台数据资源管理子系统 对数据标准、数据资源、数据质量进行标准化、定制化、流程化管理,做到数据全流程监管,信息可追溯管理。 1-4 信用应用系统建设 建设信用信息政务应用系统,基础信用应用系统,联合惩戒应用系统,自然人信用信息和政务失信信息管理应用系统。 1-4-1 信用信息政务应用系统 建立全省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平台的标识在内容和形式上实现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保持一致;对照已经编制完成的《公共信用标准体系框架》等标准规范,逐步完善、改造和升级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1-4-2 基础信用应用系统 建设全省统一的目录管理系统,针对用户进行统一认证,监测各成员单位及设区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按国家要求定时推送信用数据。 1-4-3 联合奖惩应用系统建设 按照国家及省 级联合奖惩的政策要求,设 计奖惩知识库管理层、基础管理层、数据建模层、奖惩应用层、多种接入层。 1-4-4 自然人信用信息和政务失信信息管理应用系统 包括自然人信用信息的报送、审核、查询、异议处理、个人信用报告等功能。 1-5 数据对接建设 省空间中心负责建设。 1-5-1 省直部门信用信息采集和处理 主要对接工作包括:对37个省直部门配置信息目录和数据模板、部门实施数据对接、数据增量识别和去重处理、数据赋码处理、数据质量控制、问题数据反馈等。 1-5-2 与设区市信用信息平台对接 针对地市信用目录编制情况,在省汇聚共享平台配置各地市信用信息目录和数据模板,地市实施数据对接、数据质量控制和问题数据反馈。 1-6 系统集成 系统集成。 1-7 人员培训 人员培训。 三、商务条件
包:1 四、其他事项1、项目背景
2、建设目标
3、项目建设内容
5、项目建设原则
6、产品需求及技术指标
二、 项目实施
1、进度要求
2、项目管理
3、 售后维护服务
3.2、维护维修服务应包含不限于以下内容:4、 培训服务
4.1、质保期要求
1、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 屏西路27号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50 ) 天内完成
3、交付条件:1个月提交有关应用软件的需求设计、概要设计、数据库设计、详细设计等;3个月内完成标准规范编制、数据库建设及数据梳理、平台功能开发及调试,完成系统联调测试、系统培训;4个月进行项目第三方性能测试,通过后投入试运行;项目连续无重大故障试运行1个月且通过第三方信息安全等级测评后进行终验,投入正式运行。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10%。说明:合同价款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以银行转帐或电汇或保函方式提交。在没有违约事项,或者违约事项已经另外处理妥当的情况下,该履约保证金在质保期开始后自动转为质保金,其中质保金的50%在质保期开始后的第13个月内无息退还,质保金的另外50%在质保期开始后的第37个月内无息退还。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达到招标文件中的要求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30
合同签订并生效后且收到财政拨款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预付款
2
35
应用系统软件开发、调试完成并通过第三方性能测试,且收到财政拨款后的10日内支付
3
30
试运行期结束并通过第三方信息安全等级测评,“完工验收”合格且收到财政拨款后的10日内支付
4
5
项目竣工决算通过审核且收到财政拨款后的10日内支付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采购人全称) 乙方:(中标人全称) 根据招标编号为 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2、合同标的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 ; 4.2交付地点: ; 4.3交付条件: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 8、履约保证金 □无。□有,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9、合同有效期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0、违约责任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注:本附件所有格式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供制作响应文件时参考,供应商应根据行业特点,结合本次协商要求,对有关表格进行补充或修改,但不得减少响应文件的格式内容。 福建省政府采购 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响 应 文 件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编 号: 合 同 包 号: 供应商名称 : (加盖公章) 日 期 : 单位负责人名称: 授权代表名称: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地 址: 一、协商响应声明……………………………………………………………………………(页码) 附件1、《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页码) 附件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单位负责人参加协商的可无须提供本函) ……………(页码) 二、供应商基本情况…………………………………………………………………………(页码) 附件3、供应商基本资质材料………………………………………………………………(页码) 附件4、协商保证金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页码) 附件5、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其他资料…………………………………………………(页码) 三、单一来源报价资料………………………………………………………………………(页码) 附件6、报价一览表…………………………………………………………………………(页码) 附件7、采购标的成本说明(格式自定)……………………………………………………(页码) 附件8、同类项目合同价格说明(格式自定) ………………………………………………(页码) 附件9、供应商相关专利、专有技术情况说明(格式自定) ………………………………(页码) 四、技术商务条款响应情况…………………………………………………………………(页码) 附件10、标的说明、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或服务方案………………………………(页码) 附件11、协商内容及要求响应表……………………………………………………………(页码) 附件1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页码)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兹收到贵单位关于(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 )的协商邀请,本供应商代表(填写“全名”)已获得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填写“全称”)参加协商,并提交采购文件规定份数的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 根据本函,本供应商代表宣布我方保证遵守采购文件的全部规定,同时: 1、确认: 1.1所投合同包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最终成交价格以双方协商一致的有效报价为准。 1.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及其附件(若有),包括其澄清或修改(若有),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采购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2、承诺: 2.1采购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内容及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2协商保证金:若出现采购文件第三章规定的情形,同意贵单位不予退还。 2.3协商有效期:按照采购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并在采购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2.4 若成交,则按照采购文件、我方响应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2.5若贵单位要求,我方同意提供与本项目采购有关的一切资料、数据或文件,并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我方的报价。 3、声明: 3.1我方具备采购文件第一章载明的“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且我方承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我单位或者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2与本项目协商过程中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联系方法: 供应商代表签名或签章: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注:“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法人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 供应商代表签名或签章: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全称)单位负责人 授权 (供应商代表姓名)为本供应商协商代表,代表本供应商参加贵司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协商活动,全权代表本供应商处理协商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报价、签约等。协商代表在协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供应商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协商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单位负责人: 性别: 身份证号: 协商代表: 性别: 身份证号: 单位: 部门: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须由供应商加盖公章) 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授权方 接受授权方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名或签章: 供应商代表签名或签章: 日 期: 日 期: 附件3、供应商基本资质证明材料 注: 1、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须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须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3、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且涉及国家执行许可证业务的,需提供执业许可证证明文件复印件; 4、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须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代表签名或签章: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代表签名或签章: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 1、在专家论证阶段已审核过供应商资格的,在协商阶段协商小组无须重复审查;但供应商自身资格条件出现变化的须在此作出说明,并补充提供相关材料,由协商小组重新进行审查; 2、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其他资料或供应商认为须提供的自身其它资料。 供应商代表签名或签章: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6、报价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货币单位: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数量 投标总价 协商保证金 备注 大写:人民币 元整 小写:¥ 元整 大写:人民币 元整 小写:¥ 元整 注:1、若有详细报价清单应另纸详列,且标明所报各种标的的数量、品牌、金额等。 2、首次报价和协商后最终报价均可使用本表,在“备注”中注明清楚即可。 供应商代表签名或签章: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8、同类项目合同价格说明(格式自定) 附件9、供应商相关专利、专有技术情况说明(格式自定) 附件10、标的说明、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或服务方案 附件10.1、标的说明一览表格式如下: 合同包号 标的名称 数量 原产地及制造商/服务商名称 型号规格 品牌 详细性能说明 配置/组成清单说明(若有) 附件10.2、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或服务方案。(根据项目需求自拟格式) 备注:采购方根据项目采购需求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的方案或其他相关材料。 供应商代表签名或签章: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合同包/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文件协商内容及要求 响应情况 偏离说明 证明材料所在页码(若有) 注: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与采购文件第四章“协商内容及要求”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供应商接受采购文件的要求。 供应商代表签名或签章: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12.1、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 供应商代表签名或签章: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封面格式:
一、协商响应声明
附件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注:单位负责人参加协商的可无须提供本函)
二、供应商基本情况
附件4、协商保证金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
附件5、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其他资料
三、单一来源报价资料
附件7、采购标的成本说明(格式自定)
四、技术商务条款响应情况
附件11、协商内容及要求响应表
附件1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