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决定自今年3月到12月,采取逐级核查方式,对各级政府网站、县级以上(含县级)地方政府各部门及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网站开展普查。省经济信息中心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积极做好网站普查工作。
一是积极做好省政府门户网站自查工作。组织工作人员对网站各主要栏目以及辅助功能进行全面检查;利用星鸟网站诊断纠错系统对链接、图片、脚本、框架、动画、背景图片、文档和压缩文件进行扫描,经人工识别,及时修改失效链接、错别字。会同省政府办公厅组织省直部门对其保障的栏目内容进行检查,及时处理空白栏目、办事指南要素不完整等问题;对照省直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调整相应的栏目设置和内容保障任务分工。同时,优化网站内容管理平台功能,调整网页设计,避免出现新的问题。
二是将政府网站普查与全省政府网站绩效考核工作结合起来。目前研究报送的全省政府网站绩效绩效指标体系,由日常监测、年底综合考核两部分构成,其中,日常监测情况引用网站普查结果。调整、优化政府网站绩效考核信息管理系统功能,为承担省直部门网站、设区市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网站核查工作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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