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摸清全国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现状,推动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实效,切实便利企业群众办事创业,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近期对全国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对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进行了检查,共随机抽查平台201个,其中省级平台30个、地市级平台42个、区县级平台129个。除核查各平台功能是否可用外,还抽查了企业设立登记、教师资格认定、排污许可证核发等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高频服务事项,共计865个。
截至2017年8月底,已有29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成一体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其中16个平台实现了省、市、县三级全覆盖。平台功能方面,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广东、海南等地区平台搜索、注册、咨询等功能有效可用的比例在80%以上;服务事项方面,江苏、浙江、山东、广东、贵州、宁夏等地区平台80%以上的服务事项规范性、实用性、准确性较好。此外,浙江提出“最多跑一次”、江苏提出“不见面审批”等,对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服务实效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主要问题
各地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加快建设的同时,在信息共享、平台功能、服务信息等方面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影响了平台作用的发挥,有的平台甚至办不成事。
(一)办事入口不统一。
(二)政务信息不共享。
(三)事项上网不同步。
(四)平台功能不完善。
(五)服务信息不准确。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要求,针对目前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存在的问题,认真清理整改,不断加强平台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切实让企业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
(一)进一步完善平台功能。
(二)准确细致公开办事服务信息。
(三)开展全面自查整改。
附件:全国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检查指标
国务院办公厅
2017年10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全国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检查指标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检查要点 |
平台功能 |
统一入口 |
—— |
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是否与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前端整合,形成统一服务入口 |
栏目设置 |
—— |
栏目设置是否合理,是否存在主题、部门或栏目空白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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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内搜索 |
—— |
能否搜索到网站上已有的服务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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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分类 |
—— |
主题、部门、用户等维度分类与事项内容是否对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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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注册 |
—— |
平台是否可以成功注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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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互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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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事项 |
要素全面性 |
—— |
是否存在办事指南要素(包括依据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办理材料、办理机构、联系方式等)缺失的情形 |
内容准确性 |
—— |
办事指南信息是否存在错误,是否与线下实际办事情况不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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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清晰度 |
—— |
对于流程复杂事项,是否仅提供办理环节名称(如: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等),而未明确说明各环节具体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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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明确性 |
格式要求是否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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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述是否清晰 |
是否存在表述含糊不清的情形(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材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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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实用性 |
表格下载 |
办事指南中要求提供申请表、申请书等表单的,是否提供规范表格的获取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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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示范 |
办事指南中要求提供申请表、申请书等表单的,是否提供填写说明或示范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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