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密霞
2024年10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七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有效机制,实现文化建设数字化赋能、信息化转型,把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文化发展优势。数字化、信息化已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要时代特征,信息技术发展正从作为资源、技术、工具带来的物质满足转向满足人民群众的网络文化需求。先进文化在互联网上传播,使互联网成为推进数字文化产业发展和网络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提升数字文化产品的供给与传播能力是信息化条件下文化领域治理的重要内容。
在数字文化产品供给与传播过程中,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主流媒体在发展壮大主流价值、主流舆论、主流文化方面的重要作用,引领网络文化朝着积极向上的方向发展,形成丰富多彩、繁荣发达的网络文化,调动全党全国人民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构建充沛释放正能量和持续激发社会活力的网上文化生态,形成网络文化阵地与传播新格局。数字文化产品供给与传播能力是网络文化阵地建设和网络文化传播秩序构建的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体现,关系网络文化产业的繁荣,文化资源的数字化建设、呈现与推广以及全媒体传播格局和数字文化大市场的构建。
促进网络文化产业繁荣,加强优质数字文化产品供给。建设网络强国要有繁荣发展的网络文化和信息服务,当前网络文化产业发展与投资市场还不够丰富,开发、运营、服务、消费的链条尚不健全,乡村数字文化产业市场推广的资源和能力不足,内容治理和产业管理等面临的各方面的问题亟须解决。充分调动各方资源,以“融合创新”方式推动企业、行业组织等多元社会力量参与到网络文化建设中并提供服务,增加数字文化产品的市场供给,引导各类平台、网络文化企业和广大网民创作生产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优质数字文化产品,激发文化与信息技术的融合创新,实现数字文化产品供给与需求的精准匹配,充分展示人类优秀文明成果。优化数字文化产业结构,培育具有影响力的数字文化品牌,通过网络直播、云展览、云旅游等方式推动乡村数字文化产业发展,形成数字文化产业规模,不断提升我国网络文化企业的全球影响力。加强网络文化产业管理,构建网络文化产业良好治理生态,通过文化产业基金、财经金融服务等方式推动文化金融服务模式创新,形成文化金融服务体系,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助力数字文化产业健康发展。
深入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让全民共享中华文化数字化成果。中华文化全景呈现、中华文化数字化成果全民共享是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主要目标,让全体人民共享数字化发展成果,与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实现的原则“不让任何一个人掉队”不谋而合。加快推进文化资源数字化建设,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当代文化精品数字化,以国家文化专网数字化基础设施为依托,搭建文化数据服务平台,推进文化产业数字化转型,提供丰富健康的数字文化服务。整合现有的公共文化数字资源平台,打通各层级公共文化数字资源,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数字技术赋能乡村文化,关注乡村文化思维、发展能力、数据访问和连接等因素,促进乡村文化、旅游、产品与平台经济、共享经济深度融合。通过城乡优势互补,形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让优质文化资源能顺利地直达基层,满足群众公共文化服务新需求。建设中华文化数据库,创新数字文化业态和产品结构布局,开发文化产业数字化应用新场景,推动网络视听、数字文旅等新业态发展,通过资源整合、资源投入、资源分配以及资源监管等综合措施确保公平地向每个人提供数字信息和服务。
加强主流媒体的网络文化舆论引导,构建全媒体传播格局和数字文化大市场。主流媒体具有强大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促进优质网络文化产品生产传播,离不开主流媒体的网络文化舆论引导。面对新媒体的冲击和影响以及全媒体时代的挑战和机遇,传统主流媒体应牢牢把握网络文化舆论的话语权和主导权,抓住网络文化传播的便捷性、灵活性和互动性等特点,打通线上线下传播渠道,形成网上网下文化传播合力,以人民为中心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网络传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加强顶层设计和制度建设,深化主流媒体国际传播机制改革创新,有效利用出海平台企业的竞争优势,努力保护出海企业的合法权益,引导商业文化网站和自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新型文化集团和媒体集团,构建多渠道、立体式对外传播格局,从战略、资源、力量、战术等方面融合协同和统筹整合,促进中华网络文化国际传播力的提升。构建权责清晰、监管有力的新兴数字文化大市场,建立数字文化平台运营和数据监管标准体系,创新商业模式活跃数字文化市场,规范网络文化传播秩序,遏制违法有害信息网上传播,推进完善网络文化服务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公平竞争,促进数字文化资源开放透明、规范有序流动,推动数字文化贸易繁荣发展。(刘密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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