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央财政对我省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中央财政补助我省各类资金总额首次突破1000亿元。财政部代理发行我省政府债券资金132亿元,比上年增加35亿元,增幅为全国第一。
2015年预算草案提出,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309亿元。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将按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化财税改革,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为进一步加快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关键词:经济发展
力促转型升级
去年,省级财政从支持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改进财政支持方式、支持科技创新等四个方面发挥职能作用,落实好“稳增长、调结构”的总体要求,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统筹319亿元,支持交通、能源、市政、水利、信息、环保等城乡基础设施“六项提升工程”建设。统筹60亿元,推动外贸稳定增长、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海洋经济和旅游经济加快发展。
通过扩大“营改增”试点范围、兑现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即征即奖”资金、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减免小微企业税费,共计减免税费约100亿元。
分别出资10亿元设立省龙头产业投资基金、增加省再担保公司资本金、投入城乡综合开发投资平台,推动财政政策杠杆与金融工具有机结合,引导社会资本服务实体经济。
支持科技创新。完善省级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扩大科研经费补助范围,加大对产业发展有影响力的科技创新平台的支持力度。
今年,省财政将继续发挥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通过整合工业、外贸、农业、科技、旅游等涉企专项资金,设立省级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汇聚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合力。
进一步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稳定外贸出口、扶持中小微企业、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继续支持城乡基础设施“六项提升工程”建设。
支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推广运用。建立项目储备库,给予示范项目前期费用补贴和资本补助,通过设立风险池等形式,为项目贷款提供增信支持,力争培育树立一批标杆项目。
支持科技创新驱动经济转型升级。完善企业研发投入激励机制,逐步将财政补助直接与企业的研发投入强度挂钩,鼓励企业自主创新。
关键词:民生保障
注重投入绩效
去年,省财政进一步加大对三农、教育、社会保障、就业、医疗卫生、文化等民生领域的投入力度。全省财政涉及民生相关的支出2416.6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3.2%,有力保障了各项民生政策的落实。2014年,民生投入更加注重使用绩效,逐步建立重点民生支出绩效评价机制。
去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2亿元。稳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障标准,去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0元,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提高20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家庭年人均收入2100元。
去年,省财政医疗卫生支出108.6亿元。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320元,将城乡医疗救助政府筹资标准提高到200元,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标准提高到35元。完善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着力构建基本医疗保障体系。
去年,教育支出112.47亿元。实施城区中小学扩容工程,增加7万个学位。实施学前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新增108所公办幼儿园,增加3.2万个学位。支持建设以就业为导向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今年,要把加大投入和完善制度有机结合,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安排442.08亿元,着力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建设。
教育优先发展,支持公办幼儿园建设,计划新改建100所,增加2.7万个学位。完善医药卫生和社会保障制度,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38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标准提高到4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家庭年人均收入2300元。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扶持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剧种公益性演出,支持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支持城市社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
关键词:城乡建设
统筹协调发展
去年,省财政农林水事务支出203.06亿元,同比增长2.4%。
积极支持茶业、竹业、渔业、油茶等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支持现代农业示范区、台湾农民创业园、福建农民创业园等“一区两园”建设。支持推进“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建设。完善森林生态补偿机制,支持“四绿工程”和林下经济,保护林业生态。
推进“六江两溪”重点流域保护及中小河流治理。持续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水土流失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农业综合开发向生态省建设、涉海产业、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倾斜。
今年,省财政将继续支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省财政将安排53.67亿元,用于生态保护财力转移支付补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造林绿化、水土流失治理和宜居环境建设等。继续支持节能减排,加快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积极争取中央加大对我省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
通过完善县乡财政体制、建立镇级金库、壮大产业、支持基础设施规划水平和建设品质提升等方式,支持15个“小城市”试点镇和46个省级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建设。
安排均衡性转移支付、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补助、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转移支付73.18亿元,逐步缩小区域财力差距,提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水平。
积极支持23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一县一园区”建设,进一步加大对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聚居区等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
继续支持平潭、武夷新区、三明生态工贸区及莆田城乡一体化发展。
支持“三农”发展。持续加大对特色现代农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粮食生产、水利工程、林下经济、海洋经济、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农业综合开发、造福工程危房改造的财政投入,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
实施交通便民工程,重点做好海岛交通便民和公交服务便民工作,开展“村村通客车”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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