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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 _ 发展报告 _ 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
关于2013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
(2013年5月28日在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
来源:省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 时间:2013-05-28 09:29 浏览量:

福建省财政厅厅长陈小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就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的《关于2013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作如下说明:

  经国务院批准,2013年全国发行350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核定福建省债券规模83亿元(不含厦门14亿元),比2012年增加23亿元,增长383%。债券期限分为3年和5年两类,各占50%。因此,省级预算收支情况将发生变化。现将债券资金分配方案以及省级预算收支变化情况汇报如下:

  一、债券资金分配方案

  《财政部关于做好发行2013年地方政府债券有关工作的通知》(财预〔2013〕52号)要求,地方政府债券的安排要加大对保障改善民生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支持力度,优先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普通公路建设等重大公益性项目支出,严格控制安排能够通过市场化方式筹资的投资项目,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

  按照中央精神,并结合我省实际,建议2013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用于以下方面:

  (一)安排31亿元用于交通、保障性安居工程和重大水利建设。

  1安排19亿元支持交通路网建设。2013年,全省交通运输计划完成投资694亿元,市县交通路网建设筹资压力大。为保障交通建设工程的顺利推进,建议安排19亿元债券资金,用于市县交通路网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其中:普通公路和高速公路建设13亿元,铁路建设6亿元。

  2安排8亿元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2013年,中央下达我省(含厦门)住房保障责任目标新开工10万套(户),按每套15万元测算,需建设资金约40亿元。为加快推进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建议安排8亿元债券资金,用于市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3安排4亿元支持重大水利工程建设。2013年,我省需推进水库工程、引调水工程、防洪防潮工程和流域综合治理等四大类水利建设项目19个,年度计划投资2779亿元,资金缺口大。建议安排4亿元债券资金,用于已开工和新开工的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其中:安排省本级和县级各2亿元。

  (二)安排37亿元用于新经济增长区域建设。

  1安排10亿元支持平潭综合实验区开发建设。为加快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开发,建议安排10亿元债券资金,用于平潭综合实验区基础设施建设。

  2安排6亿元支持省会中心城市建设。考虑到省会中心城市建设资金不足问题突出,融资压力大,建议安排6亿元债券资金,由福州市统筹用于省会中心城市建设。

  3安排5亿元支持莆田城乡一体化建设。为推进莆田市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建议安排5亿元债券资金,用于莆田市加快中心镇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

  4安排7亿元支持南平武夷新区绿色发展示范区和三明生态工贸区开发建设。建议安排7亿元债券资金,用于南平武夷新区绿色发展示范区和三明生态工贸区基础设施建设,其中:南平武夷新区绿色发展示范区5亿元,三明生态工贸区2亿元。

  5安排5亿元支持泉港和古雷石化基地建设。建议安排5亿元债券资金,用于泉州市泉港石化基地和漳州市古雷石化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其中:泉港石化基地3亿元,古雷石化基地2亿元。

  6安排2亿元支持宁德环三都澳区域建设。建议安排2亿元债券资金,统筹用于宁德市环三都澳区域基础设施建设。

  7安排2亿元支持龙岩特色经济发展。为促进龙岩生态型经济中心和冶金、机械工业基地建设,建议安排2亿元债券资金,统筹用于龙岩市特色经济发展。

  (三)安排15亿元用于市县产业园区、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等公益性项目建设。

  1安排13亿元支持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为促进县域产业加快发展,帮助解决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瓶颈问题,建议安排13亿元债券资金,重点支持市县反映较为集中、属于我省“十二五”规划重点发展的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旅游、传统工艺美术、农产品深加工等特色产业园区。按照沿海重点支持高新产业园区、山区重点支持生态旅游等特色产业园区的原则,对20个具有一定示范带动作用的产业园区分档安排债券资金:

  (1)安排65亿元支持7个产业园区建设。其中:安溪电子信息产业及光电产业园区15亿元,云霄光电产业园区1亿元,泰宁、武夷山生态旅游产业园区各1亿元,泉州、漳州国家级台商投资区各1亿元。

  (2)安排65亿元支持13个特色产业园区建设。其中:仙游传统工艺美术园区05亿元,政和、建瓯、平和农产品深加工特色产业园区各05亿元,柘荣、将乐、顺昌、清流、长汀、宁化生物医药产业园区各05亿元,连城、华安光电产业园区及永泰电子信息产业园区各05亿元。

  2安排2亿元支持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等公益性项目。建议比照以前年度地方政府债券分配标准,安排享受省级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镇扶持政策的顺昌县郑坊乡、寿宁县南阳镇、古田县大甲乡各05亿元,支持其基础设施建设。安排顺昌县05亿元用于县医院整体搬迁。

  二、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根据上述分配方案,省本级预算作如下调整:

  (一)增加省本级预算收入83亿元,列入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地方政府债券收入”科目。

  (二)增加省本级一般预算支出2亿元,用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三)增加省级转贷市县支出81亿元,列入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转贷地方政府债券支出”科目。省级转贷市县的地方政府债券支出,由市县政府按程序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纳入市县财政预算管理。

  按照上述调整方案,2013年年初预算省本级财力34883亿元,加上地方政府债券收入83亿元,减去转贷地方政府债券支出81亿元,2013年省本级财力调整为35083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亿元。相应安排省本级支出35083亿元。

  以上说明,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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