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5年省本级决算和200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来源: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 时间:2006-08-16 15:35

——2006年8月2日在福建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福建省财政厅厅长 马潞生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福建省2005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06年预算的决议要求,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常委会议提出2005年决算和200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一、2005年决算

(一)全省财政收支决算

1、全省财政收入决算

(1)全省财政地方级一般预算收入432.6亿元,完成预算的103.8%,比上年可比增长18.2%,比向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快报统计数(以下简称快报数)增加0.75亿元。

(2)中央补助收入183.99亿元。

(3)以往年度出口退税免抵未调库中央归还收入12.08亿元。

(4)上年结余、结转收入76.14亿元(包括支出项目结转及历年净结余)。

(5)调入资金8.68亿元。

2、全省财政支出决算

(1)全省财政一般预算支出593.07亿元(含中央专款和上年项目结转等支出),比快报数增加0.34亿元。

(2)上解中央支出 15.91亿元。

(3)市、县财政按《预算法》要求增设预算周转金支出0.13亿元。

(4)调出资金0.6亿元。

3、全省财政收支决算平衡情况

全省财政收入合计713.49亿元,支出合计609.71亿元,收支相抵,结转结余103.78亿元,比上年增加27.64亿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87.42亿元,比上年增加20.89亿元。累计净结余4.07亿元,比上年增加0.46 亿元。

4、全省基金收入决算

(1)全省基金收入140.96亿元,完成预算的117.5%,增长23.6%。

(2)中央专项补助收入1.71亿元。

(3)上年结余收入30.93亿元。

(4)调入资金0.61亿元。

5、全省基金支出决算

(1)全省基金支出130.99亿元,完成预算的103.6%,增长26.3%。

(2)调出资金2.99亿元。

6、全省基金收支决算平衡情况

全省基金收入合计174.21亿元,全省基金支出合计133.98亿元,收支相抵,结转结余40.23亿元。其中土地有偿使用支出15.76亿元,工业交通部门基金5.21亿元,文教部门基金4.34亿元,社会保险基金5.85亿元,结余基金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二)省级财政收支决算

1、省级财政收入决算

(1)地方级一般预算收入50.6亿元,完成预算的105.2%,比上年增长7.6%,比快报数增加0.49亿元。

(2)中央补助收入151.75亿元。其中消费税和增值税返还61.86亿元,所得税基数返还24.34亿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14.85亿元,专项补助32.77亿元。

(3)出口退税免抵未调库中央归还收入6.29亿元。

(4)地市上解收入30.44亿元。

(5)上年结余、结转收入48.35亿元。

2、省级财政支出决算

(1)一般预算支出128.01亿元,比快报数增加0.01亿元。

(2)上解中央支出7.59亿元。主要是税务经费专项上解1.59亿元,出口退税专项上解3.55亿元,到逾期债务中央扣款2.43亿元。

(3)补助市县支出86.14亿元。其中体制补助20.03亿元,专项补助20.45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7.73亿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17.45亿元,农村低保转移支付1.9亿元,“六挂六奖”补助2.87亿元,民政优抚对象提高生活费等专项转移支付1.29亿元,结算补助4.42亿元。

3、省级财政收支决算平衡情况

省级财政收入合计287.43亿元,支出合计221.74亿元,收支相抵,结转结余65.69亿元,比上年增加17.34亿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43.59亿元,比上年增加11.04亿元;出口退税免抵未调库结转12.29亿元,比上年增加6.29亿元。累计净结余9.81亿元,与上年持平。

4、省级基金收入决算

(1)省级基金收入87.17 亿元,完成预算的115.3%,增长19.2%。

(2)中央专项补助收入1.34亿元。

(3)地市上解收入0.15亿元。

(4)上年结余收入10.88亿元。

5、省级基金支出决算

(1)省级基金支出81.79亿元。

(2)补助市县支出2.99亿元。

6、省级基金收支决算平衡情况

省级基金收入合计99.54亿元,省级基金支出合计84.78亿元,收支相抵,结转结余14.76亿元。其中工业交通部门基金3.74亿元,文教部门基金3.2亿元,社会保险基金5.85亿元,结余基金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2005年财政决算和财政运行中有关情况的说明:

第一,按照中央分税制财政体制和所得税分享改革规定,2005年全省财政上划中央收入355.51亿元,完成预算的107.6%,增长23%。其中上划增值税219.38亿元、消费税43.46亿元、企业所得税51.55亿元、个人所得税41.12亿元。上划中央收入加地方级一般预算收入,全省财政总收入788.11亿元,比上年增加165.54亿元,可比增长20.3%,比快报数增加1.28亿元。

第二,对省人大财经审查委员会及同级审计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整改:对财政专户进行清理;对现行财政体制存在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完善意见;加强了制度建设,对各类专项资金制定了规范的管理办法;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逐步细化部门预算,方便审查与监督;对难以在短时间内解决的问题,加强政策研究,力求今后通过建立健全有关制度予以规范和解决。

第三,关于年终滚存结转结余。主要原因有:一是年终结算时中央返还我省出口退税免抵调资金形成结转;二是年终结算时中央补助形成结转;三是部分地区将年度超收预留用于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相应增加结转结余。此外,随着支出规模的逐年扩大,也相应增加一些部门项目的结转。

第四,中央财政在原体制补助、农村税费改革专项转移支付以及其他专项补助基础上,加大了对我省的支持力度。2005年补助我省一般转移支付5.44亿元,增加专项补助9.19亿元,新增缓解县级财政困难奖补1.79亿元等等。

从决算情况看,2005年财政运行正常,预算收支任务完成较好,为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财力保障。但财政运行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各级各部门对财政资金的需求与财力供给的矛盾仍较突出;部分地区财政仍较困难;财政预算改革尚需进一步推进;财政监督管理仍需进一步加强;经济运行中仍有不少来自其他领域的显性和隐性负债等等。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发展中逐步解决。

二、200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及主要财政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视察福建讲话精神,抓住国家继续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按照“六个扎实”的要求,贯彻落实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有关决议和《政府工作报告》,主动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以项目带动为抓手,积极发挥财政职能,努力构建公共财政体制,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上半年预算执行及财政工作的主要情况如下:

(一)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1、全省财政总收入完成520.86亿元,占预算57.7%,增加120.12亿元,增长30%。

(1)地方级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77.33亿元,占预算57.9%,增加54.64亿元,增长24.5%。

(2)上划中央收入完成243.53亿元,占预算57.5%,增加65.48亿元,增长36.8%。

2、全省财政支出284.87亿元,占预算46.9%,增加36.17亿元,增长14.5%。

3、省级地方级收入完成25.44亿元,占预算49.6%,增加4.15亿元,增长19.5%。

4、省级财政支出完成44.06亿元,占预算36.9%,减少6.4亿元,下降12.7%。

5、全省基金收入84.21亿元,占预算57.8%,增加18.64亿元,增长28.4%。

6、全省基金支出76.46亿元,占预算52.5%,增加18.99亿元,增长33%。

7、省级基金收入52.29亿元,占预算60.7%,增加10.17亿元,增长24.1%。

8、省级基金支出49.01亿元,占预算56.9%,增加9.1亿元,增长22.8%。

上半年预算执行有关情况的说明:

1、财政收入增长较快,增幅处于近三年同期最高水平。主要受三个因素影响:一是税收增长较快。上半年税收收入对地方级一般预算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89.6%,高于上年同期。二是政策性因素影响。如,房地产企业所得税预征率提高;储蓄存款结息期限由年度改为季度,税款提前入库。三是上半年固定资产投资增幅大幅提高(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9.9%,比上年同期提高22.9个百分点),房地产和有色金属价格上涨,增加了税收。

2、省级财政支出在有效保障各项支出的情况下,由于统计方法改变,影响了支出进度。今年6月份,省级一级预算单位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统计方法相应调整,即由原来的财政资金拨付到预算单位就计入财政支出改为拨付到具体用款项目才计入财政支出。受此影响,省本级6月份比上年同期减支7.99亿元,影响上半年支出增幅15.8个百分点。剔除此因素影响,上半年省级财政支出实际增长3.2%。

(二)上半年的主要财政工作

1、有效保障各项重点支出

在较好完成收入预算的基础上,按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和工作进度,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科学调度资金,确保各项惠民政策、社会保障、科技、教育、支农等经济社会发展项目的资金需要,特别是较好地保障了农村义务教育免学杂费及抗灾救灾、油价补贴等项政策的落实到位。

——免除农村义务教育学杂费。我省提前一年,从2006年春季开始对全省340多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全省共需 6.42亿元,其中省级财政4.29亿元,上半年支出3.2亿元,确保政策落实到位;继续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贫困学生免书本费和寄宿学生实行生活补助。

——积极发挥财政应急保障作用。应对“珍珠”台风和暴雨乃至大暴雨给我省造成的影响,及时筹措并拨付救灾资金2.32亿元,大力支持灾区防汛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

——落实中央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政策。及时拨付6.43亿元,对渔业、林业、城市公交企业、农村道路客运、城市出租汽车等行业因油价上涨增加支出,以及种粮农民机械耕作用油和生产资料价格变动予以补贴,补贴资金兑付率99.1%,高于全国83%的平均水平。

——办好各项惠民惠农实事。建立惠民实事资金落实机制,保障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年百所乡镇卫生院改造提升”工程、农村户用沼气建设工程、防御地质灾害“一百千万”工程、水利“六千”工程、“年万里”农村路网工程、“福建三农服务网”以及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农村“低保”等救助体系、农村税费改革等惠民、惠农实事的落实。

2、进一步提高集中财力办大事质量

——完善财政支农机制。各级财政共安排1.14亿元,其中省级财政0.99亿元,支持实施农村“六大员”工作机制;建立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平台,选择5个县开展以县为主、多级次相结合的支农资金整合试点;完成农林水利和气象支出13.41亿元,增长7.6%,重点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对台农业合作、农业资源和生态保护,以及农业自然灾害救助等。

——支持科技自主创新。下达省级科技经费、挖潜改造资金4.33亿元,重点支持科技研发、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人才培养,及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产学研合作项目和信息技术推广平台建设。

——改进财政投入方式。对部分工程实行项目法人制和出资人制度,带动社会投资3.5亿元;对部分城市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项目实行BOT模式建设和经营,吸引社会资金5.82亿元;对部分省级政府投资项目试行代建制;对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试行“民办公助”等。

3、稳步推进财政各项改革

——推进收支分类改革。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是规范财政预算管理、推进公共财政体制建设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它通过“多维”定位,将全部政府收支分为“收入分类”、“支出功能分类”和“支出经济分类”三大类,从而使预算编制细化得以实现,预算更加公开透明,并实现预算收支“体系完整、反映全面、口径可比、便于操作”的目标,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由于改革覆盖面广、时间紧、技术性强、收支科目口径变化大,需要各级各部门的理解和配合。为实现平稳过渡,改革初期暂不改变预算管理的基本流程和管理模式,不改变预算平衡及政府性基金、预算外资金和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方式,不改变向各级人大报送预算的口径和范围,不改变现行预算编制管理权限和程序,不改变教育、科学、农业等法定支出预算的考核口径。经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已按中央要求完成方案制订、预算数据转换、宣传发动等准备工作,将于编制2007年预算时全面实施。

——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在2005年63个省直一级预算单位实施改革的基础上,省直一级预算单位全部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省重点项目建设资金财政直接支付范围扩大到70%,市、县、区也在不同程度地开展试点,较好地解决了资金层层拨付、流转环节过多的问题。

——实施“六挂六奖”办法。建立促进市县财政发展的激励机制,安排2.87亿元,对县(市)财政税性收入增长、产粮大县、撤并乡镇、消减赤字、化解债务给予奖励,对设区市增加对所辖县(市)的财力性补助给予相应奖励。

4、加强财政监督管理

——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对部分地区的契税、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土地出让金的征缴与入库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纠正部分企业更名、重组、改制、分立及投资新建企业后所得税(地方分成部分)收入混库、错库问题。

——扩大在线监控范围。在对土地开发整理和重点建设专项资金实施监控基础上,对使用省级财政性资金500万元以上的装修项目等也实施监控,目前共监控项目135个。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对重点扶贫项目资金推行公示制和效益评价制。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贯彻执行人大关于财政预决算的审查意见并及时做好整改工作;不断改进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落实与反馈工作,加强财政部门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理财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上半年的财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全年的财政收支任务仍然十分艰巨。我们将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大的依法监督下,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视察福建讲话和省委七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大局,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推进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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