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省2005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0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 时间:2006-01-24 15:35

――2006年1月8日在福建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福建省财政厅厅长 马潞生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0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6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05年预算执行情况

按照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以及财政预算报告的决议要求,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坚持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主动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努力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推动了我省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

  (一)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全省财政一般预算执行情况

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2005年全省代编预算:地方级财政收入预算370.02亿元,加中央体制补助等收入154.21亿元,全省财力预算524.23亿元,相应安排全省支出预算524.23亿元。据快报统计,2005年全省地方级财政收入431.85亿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3.6%,可比增长18%。全省地方级财政收入加上划中央收入354.98亿元,全省财政总收入786.83亿元,可比增长20.1%。

  全省地方级财政收入加预计中央体制补助等收入124.68亿元(比预算数减少,主要是中央财政调整了出口退税负担政策及中央、地方结算办法,相应调减中央体制补助),全省总财力为556.53亿元。全省财政支出592.73亿元(含中央专款和上年结转等支出),比上年增加76.05亿元,增长14.7%。

2.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140.96亿元,完成预算的117.5%,增长23.6%;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130.27亿元,增长25.6%。

  (二)省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省级财政一般预算执行情况

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2005年省级地方级财政收入预算为48.09亿元,加中央体制补助收入120.37亿元和市县上解收入20.19亿元,减补助市县支出77.77亿元,省级财力预算为110.88亿元,相应安排省级支出预算110.88亿元。据快报统计,2005年省级地方级财政收入50.11亿元,完成预算的104.2%,增长6.6%。省级地方级财政收入加预计中央体制补助收入115.59亿元和市县上解收入22.4亿元,减补助市县支出64.42亿元和上解中央支出10.78亿元,省级财力为112.9亿元。省级支出127.99亿元(含中央专款和上年结转等支出),比上年增加3.77亿元,增长3%。

2.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87.17亿元,完成预算的115.3%,增长19.2%;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81.79亿元,增长19.3%。

  以上快报数在决算编制中还会有所调整,决算编成后再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批。

  (三)2005年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的主要特点

1.财政收入增长幅度与经济增长水平保持相适应态势

  “十五”期间,在全省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的基础上,全省财政总收入从2000年的369.67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786.83亿元,年均增长16.3%,与经济增长保持相适应态势。2005年,全省财政收入继续保持较快增长,收入质量进一步提高,税性收入占地方级财政收入比重达82.6%。

  2.财政集中财力办大事的作用逐步增强

集中财力办大事是省委、省政府对财政工作的明确要求,是缓解财政收支矛盾、提高财政资金效益的有效途径。集几年之功,举全省之力,有计划、有步骤地办一批事关全局、惠及百姓、符合经济社会发展方向的大事、实事,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上新台阶具有深远意义。各级财政在各级、各部门的充分理解、大力支持和配合下,积极探索,努力实践,取得初步成效。

  ——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省级财政统筹预算内外资金8.8亿元,支持“年万里”农村路网建设和改造;支出6.6亿元,支持铁路和高速公路建设;支出3.47亿元,支持以电子信息、机械制造、石油化工三大主导产业为重点的产业发展。

  ——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省级财政安排转移支付资金42.38亿元,其中用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14.2亿元,用于全面取消农业税和原木特产税2.86亿元,补助困难乡镇和村级办公经费0.98亿元。与此同时,下放原财政周转金债权,减轻市县政府债务18亿元;并积极争取中央“三奖一补”政策支持。

  ——推动外向型经济发展。省级财政安排5亿元,继续实行出口退税超基数地方负担部分由省级财政统一承担政策;安排1.2亿元用于奖励出口和支持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省级财政支农支出13.14亿元,增长11.7%。重点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推广、农业产业化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安排4亿元支持土地开发整理和灾毁耕地复垦。

  3.财政推动社会和谐发展的公共服务特性日渐明显

  ——办好直接惠及人民群众的实事。省级财政支出2.03亿元,用于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实施农村家庭困难学生“两免一补”、高校家庭困难学生生活资助;支出2.58亿元,支持农村“低保”;支出0.8亿元,实施村计生管理员、农民技术员和乡村医生补贴,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困难家庭医疗救助试点,开展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支出0.42亿元,实施“造福工程”,并对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居民予以搬迁补助。

  ——建立健全困难群众的救助机制。省级财政支出3.2亿元,支持建立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特困户救济和医疗救助为主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支出0.89亿元,落实就业再就业的财政扶持政策。

  ——支持抗灾救灾。从速支出救灾资金6.8亿元,支持灾区恢复生产生活;对禽流感等可能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事项,及时安排资金予以防范。

  ——支持社会事业发展。省级财政教育支出18.06亿元,增长13%。重点支持农村义务教育、重点大学建设;科技支出4.2亿元,重点支持重大科研项目、科技成果转化等;卫生支出2.64亿元,重点支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体系建设及重大疾病防治;支出10.15亿元,促进“平安福建”建设。

  ——推进生态省建设。省级财政支出2.61亿元,重点支持重点流域水环境、跨区域环境和水土流失的治理,生态公益林和环境监察体系的建设,以及海洋资源的规划保护。4.财政各项改革和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

  ——深化财政改革。推进部门预算改革,细化预算编制,完善预算定额标准;增加省直60个部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省级重点建设项目资金国库直接支付面达70%;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提高采购效率;全面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实现以票管收。

  ——严格财政监管。贯彻落实《会计法》和《福建省财政监督条例》,加强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完成全省106个政府性基建项目的概、预、决算审复核任务;对省级117个重点项目实施“在线监控”;推进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债务风险。

  ——做好整改工作。按照省人大对2004年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的审查意见,及时组织做好整改工作,加大对部门结转资金的清理力度,提前编制2006年省级部门预算,实行项目支出分类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2005年的财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是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和省人大、省政协认真监督的结果,也是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各界共同关心、支持的结果。但我们也认识到,财政运行中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有:部分县乡财政困难,赤字问题仍然存在,政府债务负担重,一些专项资金分配比较分散,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财政监管还需加强等。这些困难和问题,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采取措施予以逐步解决。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进入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时期,财政改革发展的任务更加繁重。在此,恳请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支持指导。

二、2006年预算草案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2006年的财政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06年我省财政工作和预算安排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围绕着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制定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纲要》,按照《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以“十一五”规划为指导,以构建公共财政体系为方向,以加强财政监管为保障,促进经济发展,壮大财政实力,优化支出结构,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推动我省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为此,根据2006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财政收支平衡原则,2006年全省及省级主要预算指标编列如下。

全省代编预算:

全省地方级财政收入计划为479.3亿元,增长11%;预计上划中央收入423.59亿元,增长19.3%;预计总收入902.89亿元,增长14.8%。地方级财政收入加中央体制补助等收入127.74亿元,全省总财力为607.04亿元,增长9.1%;全省支出607.04亿元,增长9.1%。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计划为145.7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为145.7亿元。

省级预算:

  省级地方级财政收入计划为51.3亿元,增长2.4%;省级地方级财政收入加中央体制补助收入118.95亿元和市县上解收入29.5亿元,减补助市县支出70.12亿元和上解中央支出10.08亿元,省级财力为119.55亿元,比上年增加6.65亿元,增长5.9%;省级支出119.55亿元。

  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计划为86.16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为86.16亿元。

  2006年,国民经济发展将为财政增收奠定扎实基础。同时,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将对各级财政特别是省级财政提出新的要求。省级财政要继续保障省委、省政府决定的重大支出、经常性支出,还要安排各类新增刚性支出10.93亿元,超出新增财力4.24亿元。特别是我省将先行全面实行农村义务教育免杂费,全省共需6.42亿元,省级财政预算安排4.3亿元。因此,必须加大增收节支力度,优化支出结构,确保预算收支平衡。为圆满完成全年的预算收支任务,2006年各级财政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发展经济,壮大财政实力

  ——支持交通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统筹使用预算内基建资金、财政基建专项资金、政府性基金等各类资金32.9亿元,支持温福铁路、福厦铁路、龙厦铁路、浦南高速公路、泉三高速公路、“年万里”农村路网工程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现代化综合交通网络,突破发展“瓶颈”,增强发展后劲。

  ——促进重点产业发展。省级财政安排挖潜改造资金2.98亿元,围绕建设海峡西岸先进制造业基地,支持重点产业项目建设,推动电子信息、机械制造、生物医药、石油化工等项目组团,增强产业集聚能力。统筹安排1.54亿元,支持海洋资源保护和开发、渔港建设以及海洋产业发展,推进海洋经济强省建设。

  ——支持外贸出口稳步增长。省级财政安排5亿元,继续实施出口退税超基数地方负担部分省级财政统一承担政策;安排1.3亿元,支持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推进重点开发区和出口加工区建设,促进旅游业发展。

  ——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支持建设创新型省份,省级财政安排科技支出4.65亿元,增长10%。重点支持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和生产力促进中心建设,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发展;支持民营企业采用新工艺、研发新产品,提升发展水平,培育财政收入新增长点。

  ——发展循环经济。支持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统筹安排1.42亿元,支持重点污染源治理,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建设,鼓励节能节水节地节材,促进再生能源回收和循环利用,推进生态省建设。

  (二)坚持服务“三农”,支持建设新农村

  ——逐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省级财政安排2.67亿元,支持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安排3.08亿元,支持城乡“低保”,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统筹安排0.48亿元,支持年百所乡镇卫生院改造提升工程;安排0.24亿元,开展农村“一池三改”户用沼气工程建设;安排0.8亿元,加强村庄规划和人居环境建设;安排0.2亿元,支持“造福工程”,补助2万人搬迁;安排0.6亿元,支持实施防御地质灾害“一百千万”工程;安排0.18亿元,补助村级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协管员;安排0.1亿元,补助村级治安、调解员;安排0.33亿元(全省共0.53亿元),支持扩大城乡医疗救助覆盖地区,对全省6.5万名重点优抚对象和2.3万名革命“五老”人员实行医疗补助。

  ——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省级财政安排转移支付资金18.6亿元,支持农村税费改革,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同时推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等综合配套改革,完善农民减负增收长效机制;安排2.66亿元,完善种粮直补、良种补贴、粮食最低保护价收购、农机具购置补贴、测土配方施肥补贴政策,支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安排1.52亿元,支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生态公益林管护和沿海防护林建设,调动农民种粮造林积极性。

  ——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加大支农投入,省级财政安排支农支出9.2亿元,增长7.8%。重点支持水利“六千”工程、“福建三农服务网”、特色优势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和动植物防疫体系建设,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科技示范推广和闽台农业合作。

  (三)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和谐

  ——大力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发展。贯彻实施“科教兴省”战略,确保财政对教育的投入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省级财政安排教育支出20.32亿元,其中:安排4.3亿元,用于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同时继续对家庭贫困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和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安排0.38亿元,支持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推动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优化;安排3.05亿元,支持高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资助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家庭困难学生,支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加快文体卫生事业发展。落实文化强省政策措施,省级财政安排3亿元,支持重点文化设施建设,鼓励创作国家级精品剧目和“五个一”工程奖作品,推动公益性文化事业改革,促进文体广播事业发展,支持“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引进工作;安排卫生支出1.74亿元,重点支持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促进就业与再就业。适应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的需求,省级财政安排0.72亿元,落实促进就业再就业财税政策,支持劳务派遣就业方式创新,重点帮助“4050”人员再就业,推进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

  ——支持构筑社会安全网。社会保障是公共财政支持的重点。省级财政安排社会保障性支出13.5亿元,支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和工伤保险制度,推进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强化社会保险基金扩面征缴工作,推进“五险统征”试点;调整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分配政策;安排公检法司支出7.99亿元,支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县级公安局、基层派出所基建,推进“平安福建”建设;做好救灾资金保障工作,支持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四)坚持改革创新,激发发展活力

  ——完善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在坚持省对县(市)一般转移支付“一定五年不变”的基础上,建立省对县(市)财政的激励机制,省级财政安排奖励性转移支付3亿元,根据县(市)地方级税性收入增幅、县乡政府精减机构、削减赤字、化解债务等情况,对县(市)财政给予奖励性补助,同时对产粮大县也给予适当补助,鼓励县乡政府发展经济,缓解财政困难,提高财政对基层政权运转的保障能力。

  ——推进公共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国库集中收付改革是继分税制改革后的一项重大财政改革,2006年将在省市两级全面推开,以提高预算执行透明度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完善基本支出预算编制办法,选择部分项目开展预算绩效评价试点;完善政府采购运行机制;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支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

  (五)坚持依法理财,强化财政监管

  ——构建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机制。严格依法理财,依法治税,加强协调,强化征管,确保应收尽收;理顺税费关系,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保持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分配原则,以效益为标准优选专项资金项目,加强追踪问效,切实提高使用效益。完善“省重点建设项目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专项资金在线监控系统”,确保国家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进一步强化财政监督。开展“五五普法”活动,贯彻《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福建省财政监督条例》,加强对市县财政的指导,强化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推进社会诚信建设。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的依法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主动增强服务意识,坚持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率,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为福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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