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鼓楼区
台江区
仓山区
晋安区
马尾区
长乐区
福清市
闽侯县
连江县
永泰县
闽清县
罗源县
思明区
湖里区
集美区
海沧区
同安区
翔安区
芗城区
龙文区
龙海区
漳浦县
云霄县
诏安县
东山县
平和县
南靖县
长泰区
华安县
鲤城区
丰泽区
洛江区
泉港区
石狮市
晋江市
南安市
惠安县
安溪县
永春县
德化县
金门县
三元区
永安市
明溪县
清流县
宁化县
建宁县
泰宁县
将乐县
沙县区
尤溪县
大田县
仙游县
荔城区
城厢区
涵江区
秀屿区
延平区
建阳区
邵武市
武夷山市
建瓯市
顺昌县
浦城县
光泽县
松溪县
政和县
新罗区
永定区
上杭县
武平县
长汀县
连城县
漳平市
蕉城区
福安市
福鼎市
霞浦县
寿宁县
周宁县
柘荣县
古田县
屏南县
相关链接
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基本现状与对策建议 _ 系统动态 _ 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
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基本现状与对策建议
来源:国脉研究院 时间:2021-03-22 10:37 浏览量:125

  20世纪90年代,美国抓住了数字革命的机遇,创造了10多年的经济繁荣。欧洲、日本等地区通过积极推进数字革命,产生了巨大成效。如今,在新的国际格局、时代背景下,对我国而言,数字革命是需要抓住的重大机遇,我国可以充分利用自身在数字经济领域所积聚的巨大优势,引领全球经济尽快复苏。

  一、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基本现状

  (一)主要区域数字经济发展目标基本明确

  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具有明显的区域聚集特征,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川渝经济圈成为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区域核心,这些区域的数字经济发展目标在相关政策文件中基本明确。

  表1:主要区域数字经济发展目标

  

  来源:公开数据,国脉研究院整理制表

  除此之外,福建、贵州等地也都基本形成了具有地区特色的数字经济发展模式。如,福建省早在2000年就提出了“数字福建”重要战略,2019年成为六个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之一。贵州大数据战略行动早已深入贵州肌理,数字经济增速连续五年排名全国第一,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贵州模式”基本成型。

  (二)数字经济规模稳步增长,占GDP比重逐年提升

  中国信通院2020年7月发布的《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2020)》显示,数字经济正在成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数字经济增加值2019年达到35.8万亿元,占GDP比重达36.2%。

  

  图1:我国数字经济总体规模及占GDP比重

  来源:数据来自中国信通院《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2020年),国脉研究院制图。

  图中数据表明,2005-2019年,我国数字经济增加值逐年稳步增长,年均增长2.4万亿元,2019年较2005年总体规模增长达13.7倍,年均复合增长率达20.6%,而同期我国GDP仅增长了5.4倍,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2.8%。

  (三)数字经济“四化”框架初步形成

  数据要素被列为新型生产要素,经济社会实现从生产要素到生产力再到生产关系的全面系统变革,数字经济“四化”框架(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字化治理和数据价值化)初步形成。

  首选,我国数字产业化稳步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研究表明,2019年,我国数字产业化增加值达7.1万亿元,同比增长11.1%。从结构上看,软件业和互联网行业占比持续提升。

  其次,我国产业数字化深入推进。研究表明,2019年,我国产业数字化增加值约为28.8万亿元,占GDP比重为29.0%。其中,服务业、工业、农业数字经济渗透率分别为37.8%、19.5%和8.2%。

  数字化治理方面,目前我国数字政府建设正在加速推进政府治理从低效到高效、从被动到主动、从粗放到精准、从程序化反馈到快速灵活反应转变,我国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正在步入全新发展阶段。

  数据价值化方面,价值化的数据要素正在推动技术、资本、劳动力、土地等传统生产要素发生系统性的深刻变革与优化重组,数据价值化正在驱动传统产业向数字化、智能化方向转型升级。

  二、我国发展数字经济面临的主要问题

  从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历程与各地数字经济发展现状来看,尽管目前已步入基本成熟期,但仍然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数字经济顶层设计统筹协调不足。从各地区的数字经济规划/措施来看,各地纷纷把数字经济作为“十四五”时期谋发展的战略必争之地,竞相提出数字经济发展规模目标,并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字政府、智慧城市等方面系统布局,同时配套一系列体系化的政策文件推进落实。但由于从总体上缺乏统筹协调与分工协作,大多地区数字经济发展路径、举措同质化现象明显,特色化和个性化不足,亮点突出地区相对较少。

  二是数字经济营商环境有待优化。优化数字经济营商环境,是一项复杂而又系统的工程,我国数字经济位居全球前列,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国家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目前而言,我国虽然已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作出了诸多有益尝试,取得了巨大成效,但随着我国及全球数字经济步入快速发展阶段,如何进一步优化有利于数字经济发展的营商环境,使之成为数字经济发展的强劲推动力,是目前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三是数字经济新动能培育面临巨大挑战。首先,发展数字经济是国际性议题,需要不断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但当前我国发展数字经济对外面临全球疫情不确定性风险、最大贸易伙伴美国的政治经济政策风险。其次,在新形势下,中共中央提出要“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但我国发展数字经济仍然面临国内经济受疫情重创、全面数字化转型需要统筹协调、数字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尚需进一步完善等相关问题。

  三、我国发展数字经济的对策建议

  针对以上问题,提出我国发展数字经济的对策建议如下:

  一是从顶层设计层面对数字经济发展进行统筹布局。首先,从国家层面出台一个数字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对数字经济发展的区域分布、发展重点等进行统筹部署。其次,对关系国家安全和发展命脉的数字产业,如高端芯片、操作系统等,实施相对集中的统筹布局,避免资源浪费和重复投入。再次,结合四大经济圈等重大战略区域,组建相关区域数字经济一体化发展推进小组,对区域数字经济发展进行统筹推进,打造数字经济区域发展高地。最后,对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的特色经验进行充分总结、系统推广,进一步扩大试验区范围,打造可复制的特色数字经济发展标杆。

  二是进一步优化数字经济营商环境。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研究室主任马源表示,“营商环境的持续改善与优化,对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起到重要作用。”优化数字经济营商环境,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重点着力:首先,要加快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数字经济发展长效机制。目前,我国数字经济尽管已经走在世界前列,但制度建设仍然滞后,因此要以问题为导向,构建长效机制,为持续深化改革打好基础。其次,要将优化数字经济营商环境纳入“放管服”改革体系。包括,在事前准入方面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准入条件;在数字素养方面,明确目标方案,提升数字素养。

  三是推进数字经济发展手段不断创新。首先,要对不同领域“数字基建”实施不同发展策略,比如对于非竞争性非排他性的“数字基建”应该由政府主导、统筹布局,对于涉及高新技术和专门领域的“数字基建”应该充分激发市场主体积极性、提高市场主体参与度。其次,要对数字经济发展的不同方面施行差别化的监管政策,包括遵循数字经济发展规律,厘清政府、企业、行业协会等相关主体的责权利关系;对数字经济发展的不同方面分类施策、精准监管等。最后,要结合技术趋势,加强相关数字技术在数字经济不同领域中的创新应用,提升应用成效,推广应用成果,促进高效发展。

  总体而言,我国在数字经济发展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效,包括主要区域数字经济发展目标基本明确,数字经济规模稳步增长、占GDP比重逐年提升,数字经济“四化”框架初步形成,但仍然存在数字经济顶层设计统筹协调不足、数字经济营商环境有待优化、数字经济新动能培育面临巨大挑战等主要问题,因此建议从顶层设计层面对数字经济发展进行统筹布局、进一步优化数字经济营商环境、推进数字经济发展手段不断创新,从而推动我国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引领全球经济尽快复苏。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