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第四次全国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国政府网 时间:2017-02-07 11:07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近期组织开展了2016年第四次全国各级政府网站抽查,重点对各地区、各部门政府网站监管工作和效果进行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2016年第四季度抽查情况

  各地区和71个国务院部门共抽查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7535个,占全国政府网站运行总数的16%,总体合格率91%。其中,国务院部门(含内设、垂直管理机构)政府网站抽查合格率为97.2%,各地区政府网站抽查合格率为90.8%。抽查发现的不合格政府网站正在进行整改。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对各地区、各部门上报的情况进行了人工复核,总体上看,数据准确真实。同时,2016年第三季度发现的不合格网站中97%已完成整改或关停上移。

  2016年第四季度全国政府网站重要政策信息联动发布水平显著提升。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门户网站和国务院部门网站中,有87%在首页显著位置开设了国务院重要政策信息专栏,78%的网站能够在国务院重要信息发布后24小时内进行转载,比第三季度分别提高14和18个百分点。

  

  

  

  

    

  此外,截至2016年12月31日,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门户网站和国务院部门网站中,有93%在首页添加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入口。第四季度,网民有效留言2399条,有关网站主管单位及时对留言进行核实、处理和反馈,留言总体办结率达99%。

  同时,一些政府网站仍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少数地方、部门工作力度有待加强。复核发现,山西、云南等省上报的个别“合格”网站存在突出问题。山西、西藏等地转载国务院重要信息的政府门户网站比例低于60%。工商总局接收的18条“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民留言中有6条尚未办结,办结率较低。二是个别网站存在“应付差事”现象。云南省“元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网、河南省“鹤壁市公安局”网在本省抽查结束后即出现内容不更新和无法访问的问题。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网、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紫云街道办事处”网等前期抽查发现的不合格网站整改后仍未达标。三是网民举报个别网站存在需要进一步重视的问题。如,有的网站因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发布了不良信息,有的网站发布内容泄露公众个人隐私,有的网站办事指南涉嫌抄袭等。

  二、2016年政府网站总体情况

  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会同各地区、各部门对全国各级政府网站开展了常态化抽查,共检查政府网站17800余个。在抽查通报工作的推动下,各地区、各部门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制度规范,强化监测监管,全国政府网站运行和管理的面貌明显改善。

  (一)网站合格率显著上升。全国政府网站抽查合格率从第一季度的81.5%提升到第四季度的91%。河北、辽宁、安徽、山东、湖南、四川、陕西、甘肃、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地合格率上升显著。北京、广东、青海政府网站年内平均抽查合格率在95%以上,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海南和宁夏政府网站年内平均抽查合格率在90%以上。

  

  

  

  

  (二)集约化建设全面启动。各地区、各部门加大对基础薄弱、内容无法保障、安全隐患较大政府网站的清理关停力度。81%的省(区、市)出台有力措施,通过下发文件、推动试点等方式加快整合步伐,积极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四川省明确县级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不再新建政府网站。安徽省提出用2—3年的时间,建成全省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逐级推动政府网站向上迁移。贵州省过半数省直部门网站及市、县政府门户网站已迁移至省政府门户网站云平台。2016年,全国累计关停上移无力维护的政府网站20120个,减幅达30%,其中,县级以下基层政府网站减幅达43%。

  

  

  

    

  (三)常态化监管机制普遍建立。各地区和71个国务院部门均明确了政府网站监管的主体责任,建立了常态化机制,不断完善抽查核查措施,切实提高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的建设管理水平。湖南省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周巡检、月点评、季通报、年考核”的递进式监测管理模式。江苏省在开展全省抽查的同时,要求各市以不低于25%的比例进行抽查,省市两级错开时点、轮动检查。甘肃省要求各市(州)至少每2个月对政府网站全面检查1次并逐级报告结果。北京市、湖南省、外汇局等建立了网民留言处理的工作机制,专人负责督查落实和审核把关,对办理时限、答复质量、办理流程提出了严格要求,对同类问题进行梳理排查,查漏补缺,不断提高政府网站质量。

  (四)监管力度不断加强。91%的省(区、市)对政府网站进行了考核,其中,北京、天津、上海、山东、广西、贵州、甘肃、宁夏将政府网站管理纳入政府年终绩效考核。税务总局、质检总局将政府网站管理纳入全局绩效考核。84%的省(区、市)建立了问题网站问责机制,对不合格网站严肃追责,督促整改。吉林省对问题网站责任单位和人员予以点名通报、取消年度评优资格、调离工作岗位、免职等处理。湖北省对抽查合格率低于50%的市州,约谈相关政府秘书长。安徽、湖南、海南等省主动向社会公开了政府网站季度抽查结果,全面曝光“带病”运行的政府网站。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地区、各部门办公厅(室)要切实履行政府网站主管责任,进一步完善常态化监管,每季度末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抽查情况,曝光问题网站名单。各级政府网站要不断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信息内容建设,提高集约化水平。要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民留言办理作为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来抓,充分倾听网民意见建议,认真核实纠正问题,改进完善工作,推进各级政府网站持续健康发展。

  对本次通报的问题网站,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整改情况及2017年第一季度网站抽查情况请于3月20日前书面报送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 

  

  附件:1.抽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府网站名单

   2.各省(区、市)政府网站有关制度建设情况

  

  

  2017年1月20日

  (本文有删减)

  

附件1

  

  

  抽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府网站名单

  

  

  序号

  省(区、市)/部门

  网站名称

  存在的突出问题

  网站标识码

  1

  河北

  “赤城县公安局”网

  2016年第三季度本省抽查不合格后整改不彻底,首页面长时间未更新

  1307320007

  2

  山西

  “阳高县人民政府”网

  站点长期无法访问

  1402210003

  3

  山西

  “晋城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晋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

  多个栏目为空白,多个栏目长期不更新

  1405000019

  4

  山西

  介休县“介休教育网

  多个栏目为空白

  1407810012

  5

  山西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网

  2016年第三季度本省抽查不合格后整改不彻底,多个栏目为空白

  1411020001

  6

  内蒙古

  “阿拉善盟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网

  2016年第三季度国办抽查通报不合格后整改不彻底,多个栏目为空白

  1529000017

  7

  浙江

  “嵊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

  多个栏目为空白

  3306830026

  8

  福建

  南平市“延平区紫云街道办事处”网

  2016年第三季度国办抽查通报不合格后整改不彻底,多个栏目为空白

  3507020007

  9

  山东

  “潍坊市坊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2016年第三季度本省抽查不合格后整改不彻底,首页面长时间未更新

  3707040004

  10

  河南

  “鹤壁市公安局”网

  站点长期无法访问

  4106000054

  11

  广东

  罗定市“广东·罗定”网

  多个栏目为空白

  4453810038

  12

  云南

  通海县“云南·通海”网

  多个栏目为空白

  5304230001

  13

  云南

  “云南省屏边县教育局”网

  2016年第三季度本省抽查不合格后整改不彻底,首页面长时间未更新

  5325230002

  14

  云南

  “元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网

  首页面长时间未更新

  5325280002

  15

  云南

  “景洪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

  多个栏目为空白

  5328010055

注:抽查采样时间为2016年12月16日至2017年1月15日。

  

  

附件2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有关制度建设情况

  

  

  

序号

  省(区、市)

  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

  对政府网站进行考核

  建立问责机制

  推进网站

  集约化建设

  公开抽查

  检查情况

  1

  北京

  

  

  

  

  

  2

  天津

  

  

  

  

  

  3

  河北

  

  

  

  

  

  4

  山西

  

  

  

  

  

  5

  内蒙古

  

  

  

  

  

  6

  辽宁

  

  

  

  

  

  

  7

  吉林

  

  

  

  

  

  8

  黑龙江

  

  

  

  

  

  

  9

  上海

  

  

  

  

  

  10

  江苏

  

  

  

  

  

  11

  浙江

  

  

  

  

  

  12

  安徽

  

  

  

  

  

  13

  福建

  

  

  

  

  

  14

  江西

  

  

  

  

  

  15

  山东

  

  

  

  

  

  16

  河南

  

  

  

  

  

  17

  湖北

  

  

  

  

  

  18

  湖南

  

  

  

  

  

  19

  广东

  

  

  

  

  

  

  20

  广西

  

  

  

  

  

  21

  海南

  

  

  

  

  

  

  22

  重庆

  

  

  

  

  

  23

  四川

  

  

  

  

  

  24

  贵州

  

  

  

  

  

  25

  云南

  

  

  

  

  

  26

  西藏

  

  

  

  

  

  

  27

  陕西

  

  

  

  

  

  28

  甘肃

  

  

  

  

  

  29

  青海

  

  

  

  

  

  

  30

  宁夏

  

  

  

  

  

  31

  新疆

  

  

  

  

  

  32

  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

  

  

  

  

  

注:数据来源为各省(区、市)有关情况报告。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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