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电子信息产业集群检测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建设的批复
闽经信投资〔2016〕448号
来源:省经信委 时间:2016-08-24 00:00
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

  你单位关于《申报福建省电子信息产业集群检测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建设的报告》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建设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推动我省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公共服务平台发展,同意建设电子信息产业集群检测公共服务平台项目,项目建设单位为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福州市鼓楼区福飞南路92号。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实验室能力建设,包括扩建软件评测、网络信息系统安全评测、物联网产品检测、LED照明灯具检测等平台,提升改造电子信息产品检测及有毒有害物质含量检测平台;实验室配套设施购置及服务保障投入;技术改造提升投入,完善配套技术服务能力;完善信息化服务设施和能力提升。

  四、项目总投资为1429万元。

  五、项目建设期为2015-2017年。

  六、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请严格按照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七、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调整申请,省经信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批复手续。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8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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