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业厅关于推进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工作的通知
闽农医〔2016〕80号
来源: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时间:2016-04-22 11:02

各设区市农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动物检疫出证行为,推进动物检疫电子出证,提高动物卫生监管信息化水平,有效防控动物疫病,保障动物卫生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动物检疫电子出证是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规范动物检疫及出证行为、提升动物检疫行政许可的服务质量和水平等具有重要意义,是全面加强动物检疫监管、转变执法行为、提升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效率的一项重要举措。全面实施动物检疫电子出证,也是今后将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与“互联网+” 深度融合,推进从养殖到屠宰全链条监管信息体系建设,实现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农业部对此高度重视,要求今年6月底前实现跨省调运动物检疫关键信息的互联共享,并逐步实现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全部电子出证。此项工作也将被纳入2016年全国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评价事项。各地要从有效防控动物疫病,保障动物卫生安全的全局出发,切实提高责任感,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紧迫性,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进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工作

  二、明确要求,有序推进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工作

  (一)时间要求。即日起,全省开始试运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A证、B证)电子出证。在试行期间,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实行电子出证和手写出证并行。20166月中旬前,全面实现出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A证)电子出证,力争11月中旬前全面实现省内动物检疫合格证明(B证)电子出证。201671日起,全省正式取消出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A证)手写出证;2016121日起,全省正式取消出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B证)手写出证.

  (二)设备、材料要求。我省将采用中央电子出证平台,请各地自行准备电脑(2GHz及以上的CPU2GB及以上的内存,50G及以上的硬盘,分辨率1366×768及以上的显示器,操作系统使用32Windows XP专业版SP3或32位、64Windows 7旗舰版SP1)、打印机,申购电子出证用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并实现与互联网络的正常连接。

  (三)人员要求。要逐级做好电子出证人员的身份确认与联网注册工作,同时加强对出证人员的网络操作培训。我厅已于3月底开展了全省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工作培训,请各及时组织本辖区内的电子出证操作人员的培训,确保熟练掌握各项操作技能。

  三、强化保障,确保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工作的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尤其是出省调运动物电子出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务必要高度重视,将其作为今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重点任务来抓。要按照全省电子出证工作的时间要求,列出各项工作的时间表,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按照时间节点高质

  

  (二)积极争取支持。各级兽医主管部门要主动向当地政府领导汇报推进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积极协调财政等部门落实电子出证工作所需要的设备、耗材、网络运行所需费用的投入,确保电子出证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强化督促指导。要切实强化本辖区内电子出证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积极研究解决,对发现的未按规定使用电子出证系统、违规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同时请各地于每月5日前将本地区上月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工作开展情况(附表)逐级汇总上报。我厅将适时对各地电子出证工作的进展情况、工作质量等开展督导,并视情况进行通报。

  各地在开展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省动物卫生监督所联系。

  联系人:

  徐忠林,联系电话:0591-87850856

  林燕清,联系电话:0591-87855739

  福建省农业厅

  2016411

  

  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电子出证开展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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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市、区)

  出具动物A的申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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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具动物B的申报点

  出具动物产品B的申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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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联系电话:

  各设区市农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动物检疫出证行为,推进动物检疫电子出证,提高动物卫生监管信息化水平,有效防控动物疫病,保障动物卫生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动物检疫电子出证是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规范动物检疫及出证行为、提升动物检疫行政许可的服务质量和水平等具有重要意义,是全面加强动物检疫监管、转变执法行为、提升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效率的一项重要举措。全面实施动物检疫电子出证,也是今后将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与“互联网+” 深度融合,推进从养殖到屠宰全链条监管信息体系建设,实现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农业部对此高度重视,要求今年6月底前实现跨省调运动物检疫关键信息的互联共享,并逐步实现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全部电子出证。此项工作也将被纳入2016年全国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评价事项。各地要从有效防控动物疫病,保障动物卫生安全的全局出发,切实提高责任感,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紧迫性,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进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工作

  二、明确要求,有序推进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工作

  (一)时间要求。即日起,全省开始试运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A证、B证)电子出证。在试行期间,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实行电子出证和手写出证并行。20166月中旬前,全面实现出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A证)电子出证,力争11月中旬前全面实现省内动物检疫合格证明(B证)电子出证。201671日起,全省正式取消出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A证)手写出证;2016121日起,全省正式取消出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B证)手写出证.

  (二)设备、材料要求。我省将采用中央电子出证平台,请各地自行准备电脑(2GHz及以上的CPU2GB及以上的内存,50G及以上的硬盘,分辨率1366×768及以上的显示器,操作系统使用32Windows XP专业版SP3或32位、64Windows 7旗舰版SP1)、打印机,申购电子出证用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并实现与互联网络的正常连接。

  (三)人员要求。要逐级做好电子出证人员的身份确认与联网注册工作,同时加强对出证人员的网络操作培训。我厅已于3月底开展了全省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工作培训,请各及时组织本辖区内的电子出证操作人员的培训,确保熟练掌握各项操作技能。

  三、强化保障,确保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工作的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尤其是出省调运动物电子出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务必要高度重视,将其作为今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重点任务来抓。要按照全省电子出证工作的时间要求,列出各项工作的时间表,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二)积极争取支持。各级兽医主管部门要主动向当地政府领导汇报推进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积极协调财政等部门落实电子出证工作所需要的设备、耗材、网络运行所需费用的投入,确保电子出证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强化督促指导。要切实强化本辖区内电子出证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积极研究解决,对发现的未按规定使用电子出证系统、违规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同时请各地于每月5日前将本地区上月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工作开展情况(附表)逐级汇总上报。我厅将适时对各地电子出证工作的进展情况、工作质量等开展督导,并视情况进行通报。

  各地在开展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省动物卫生监督所联系。

  联系人:

  徐忠林,联系电话:0591-87850856

  林燕清,联系电话:0591-87855739

  福建省农业厅

  2016411

  

  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电子出证开展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填报时间:

  县(市、区)

  出具动物A的申报点

  出具动物产品A的申报点

  出具动物B的申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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