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开展全省第二季度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开评估工作
来源: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 时间:2021-08-12 09:44

  为推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全面归集、规范报送、依法公开,根据福建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第二季度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开评估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于近日成立了2021年第二季度“双公示”评估组,负责承接落实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关于“双公示”工作评估相关任务,开展对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的评估工作。由于疫情原因,本次评估采取线上核查为主,被抽查单位(部门)寄送材料为辅的方式进行。

  本次评估范围为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2021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产生的“双公示”数据。评估组采用抽签方式确定2个市级行业部门和1个县级行业部门为抽查单位,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提供相应的市级行业部门并推荐2个第二季度有“双公示”数据的县(区)相应部门参加抽查。市、县级被抽查部门汇总本部门第二季度“双公示”工作情况,形成汇报材料,与“双公示”台账资料提交至评估组(纸质资料邮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评估组通过福建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调取第二季度“双公示”数据,结合“双公示”工作进展和国家有关通报情况,对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第二季度“双公示”工作进行核查评估。评估内容主要是线上评估网站专栏建设、动态更新情况,并根据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被抽查部门报送的“双公示”工作台账等资料,检查数据报送质量、异议处理和信用修复等。评估工作定于2021年9月6日全部完成。

  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开评估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的全覆盖,标志着我省“双公示”信息两级报送机制运行步入正轨,为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行稳致远夯实了基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